对我国物流金融问题的
时间:2023-05-17 21:22:15 | 作者:admin
对我国物流金融问题的认识
论文导读:同时, 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物流和资金流的集成创新孕育着无限商机和可观的利润,物流金融理念应运蓬勃发展的现代物流系统而诞生。面对这些新问题,防范物流金融潜在的金融风险,应该从多方面入手,涵盖整个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如银行、物流公司、担保公司等多方当事人。
关键词:物流金融,金融风险
一、我国物流金融发展现状及运行模式
按照目前两国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增长速度,今年中国GDP有可能会超过德国,仅次于美国和日本,跃居世界第三。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具活力的地区和最富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受到全球关注。越来越多的跨国公司将制造中心或采购中心转移到我国,而国内企业也开始面向全球生产和经营。顺应这一趋势,我国的经济体系正迅速建立起一套快速、机动、便捷、高效的现代物流系统。同时, 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物流和资金流的集成创新孕育着无限商机和可观的利润,物流金融理念应运蓬勃发展的现代物流系统而诞生。
诚通集团旗下的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早在1999年就开展了仓单质押业务,主要利用其遍布全国的仓储网络,为客户提供融资服务。
商业银行积极开展物流金融业务,多家第三方物流公司(包括仓储公司)与商业银行达成共识,携手开展物流金融的新业务。免费论文参考网。2004年6月广东发展银行在佛山分行试点率先开办“物流银行”这一新业务,并倡导在广州和杭州等全国10个城市试点推广“物流银行”业务以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2005年年初,北京环京物流有限公司与广发行签署银企合作协议,依托环京物流强大的供应链服务能力和广发行先进的物流银行服务模式,共同推出“价值链创新服务”,解决中小企业质押贷款难问题。作为第三方仓储中心,环京物流不仅帮助企业以存放于其仓库的动产为质押获得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而且为金融机构提供可信赖的质物监管。2005年福建中海物流公司和中国银行、泉州中信银行合作开展仓单质押业务。厦门速传物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也开始和厦门十余家商业银行一起探讨仓单质押物流业务。中国对外贸易运输(集团)总公司、中国物资储运总公司和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自2005年与深发展签署了对总战略合作协议以来,截止到2006年9月末,三家合作物流公司从中新增物流与货押监管货值累计将近500亿元。
我国物流金融实践中在多种运作模式中摸索前进,最常见的有仓单质押、保兑仓和代客结算等方式。
仓单质押,即业界通常说的先有货再有票。仓单是指仓储公司签发给存储人或货物所有权人的记载仓储货物所有权的唯一合法的物权凭证,仓单持有人随时可以凭仓单直接向仓储方提取仓储货物。仓单质押贷款业务是指业务申请人以其自有或第三方持有的仓单作为质押物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的信贷业务。
保兑仓,即业界通常说的先有票再有货。制造商、经销商、第三方物流供应商、银行四方签署“保兑仓”业务合作协议书,经销商根据与制造商签订的《购销合同》向银行交纳一定比率的保证金,申请开立银行承兑汇票,由第三方物流供应商提供承兑担保,经销商以货物对第三方物流供应商进行反担保。银行给制造商开出承兑汇票后,制造商向保兑仓交货,此时转为仓单质押。
代客结算业务,又可分为垫付货款和代收货款两个模式。垫付货款是指企业以市场畅销、价格波动幅度小、处于正常贸易流转状态而且符合要求的产品抵押作为授信条件,运用物流公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将银行或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的资金流与企业的物流进行结合,向公司提供融资、结算等银行服务于一体的银行综合服务业务。代收货款是发货人与第三方物流供应商签订《委托配送和委托收款合同》,第三方物流供应商向用户送货上门同时根据合同代收货款,每周或者每月第三方物流供应商与发货人结清货款。
二、物流金融面对的金融风险与防范
物流金融在我国快速发展的同时,也不和谐的事件伴随发生。2005年发生的系列事件突显出业界的信用危机。2005年4月郑州华亚货运公司总部的分部负责人携带客户货款197万元潜逃。2005年8月发生的“川运逃单事件”。曾被称为“成都托运王”的四川省川运运输连锁有限公司老板刘元宝携上千商家的2000万元巨额货款潜逃,旗下遍布四川省的57个门店也随之关闭。这些事情的发生,为物流金融业务的开展敲响了警钟,对物流金融业务相关的风险管理不容轻视。免费论文参考网。
相对于发达国家,发展中国家的金融物流业务开始的较晚,业务制度也不够完善。国外金融服务的推动者更多是金融机构,而我国金融物流服务的推动者主要是第三方物流公司。我国金融业对物流业发展的需求重视不足,管理者对物流业资金监督不够,金融手段落后,不能跟上物流发展需要。这意味着在我国物流金融产品动作过程中,银行面临着多方面的风险。
1、物流金融服务产品的风险。免费论文参考网。例如,仓单质押业务有4种潜在风险:(1)是质押品的风险。选择客户要谨慎,要考察其业务能力和业务量及货物来源的合法性(走私货物有罚没风险),货损风险,还有以次充好的质量风险。(2)仓单风险。现在系统多以入库单作质押,和仓单的性质相同,但仓单是有价证券,也是物权凭证,因此必须有科学的管理程序,保证仓单的惟一性与物权凭证性质。(3)质押品种要有选择。要选择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4)提单风险。目前,大多由货主和银行开提货单,要逐步转向仓单提货。由货主与银行共开提货单的,要在合同中注明仓单无提货功能。同时要有鉴别提货单真伪的措施。
2、内部管理风险,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工作人员素质不高,管理层决策发生错误以及工作人员作弊和操作失误等等。在我国,企业内部管理风险往往较大。物流银行的创新之处就在于将仓单甚至物流过程纳入质押对象,这势必牵涉到对仓单和物流过程的定价评估问题。在对抵押品的估值和评价中,能否客观公正,以科学的方法确保估值和评价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到银行的损益。
3、运营风险,物流企业都会面临运营方面的风险。但从事金融业务的物流公司,由于要深入客户产销供应链中提供多元化的服务,相对地扩大了运营范围,也就增加了风险。从仓储、运输、到与银企之间的往来以及和客户供销商的接触,运营风险无处不在。中国的物流运输业还处在粗放型的发展阶段,因此运营风险不容忽视。
3、法律风险,主要是合同的条款规定和对质物的所有权问题。因为业务涉及多方主体,质物的所有权在各主体间进行流动,很可能产生所有权纠纷。另一方面,中国的《担保法》和《合同法》中与金融物流相关的条款并不完善,又没有其他指导性文件可以依据,因此业务合同出现法律问题的机率也不低。
5、信用风险:包括货物的合法性,客户的诚信度等,同时信用风险还与上述财务风险、运营风险、安全风险和法律风险等联系密切。
面对这些新问题,防范物流金融潜在的金融风险,应该从多方面入手,涵盖整个供应链的各个环节,如银行、物流公司、担保公司等多方当事人。
1、首先质押商品的种类要有一定的限制。要选择适用广泛、易于处置、容易变现、价格涨跌幅度不大、质量稳定的品种,如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大豆等,同时还要考察货物来源的合法性,走私货物有罚没风险。
2、派专人对仓单进行管理,严防操作失误和内部人员作案,保证仓单的真实性、惟一性和有效性。实施有效的过程监控。在物流过程中,对企业和市场必须有充分的了解和监控,方可防范物流金融风险。
3、建立物流金融的风险控制体系。加强银行内部的管理,防止内部人员出现道德风险。因此,建立健全银行的风险控制体系就显得十分迫切。
4、加强对客户的信用管理。信用管理是现代企业的核心管理内容之一。信用作为买卖双方交易完成的根本保障,构成了契约关系的最重要基础。在物流企业金融服务过程中,通过对客户的资料收集制度、客户资信要案管理制度、客户资信调查管理制度、客户信用分级制度、合同与结算过程中的信用风险防范制度、信用额度稽核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等等,对客户进行全方位的信用管理。
三、我国物流金融市场前景展望
物流作为我国一个新兴的又极有发展潜力的行业,而物流金融作为物流行业新兴的又极有发展前景的经济领域,对我国的国民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现代物流发展离不开金融服务的支持。物流金融在中国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我国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及企业融资渠道的不健全,导致了企业、物流服务提供商和金融机构对物流金融服务都有强烈的需求。
随着物流对外资物流企业和金融企业的全面开放,同时国内企业界对物流金融认识的日益深入,必定会有更多的服务提供商加入到这一广阔的市场。目前我国的物流金融服务程度还不高,都还是停留在就供应链上的某一个环节提供相关的融资服务。而对于贯穿供应链全程的物流金融服务来说,由于企业涉足少,我国的物流金融服务市场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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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储雪俭;梁虹龙. 对发展物流金融中信贷风险防范的思考[J].物流技术,2005(2).
3.石代伦2005年物流金融发展状况与2006年展望[R]. 2005至2006中国物流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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