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速公路危险品运
时间:2023-05-17 21:11:38 | 作者:admin
浅析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物品的生产、使用、存储等过程中要涉及到运输问题。危险品运输是特种运输的一种,是指专门组织或技术人员对非常规物品使用特殊车辆进行的运输。一般只有经过国家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审核,并且拥有能保证安全运输危险货物的相应设施设备,才能有资格进行危险品运输。据统计,我国每年运输的危险化学品达到2亿吨,其中80%通过道路运输,易燃易爆油品1亿吨以上,液氯400万吨以上,液氨300万吨以上。国家安监总局统计数据显示,2010年至2014年我国共发生危化品事故326起、死亡2237人,77%发生在运输过程中。危化品运输事故不同于一般运输事故,往往会衍生出燃烧、爆炸、泄露等严重后果,造成经济损失、环境污染、群死群伤等一系列问题。本文笔者立足山东省高速公路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现状,结合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以及夜间19时至次日6时禁行有关措施,对危险品安全管理谈几点意见。
一、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现状
(一)高速公路自身特点。高速公路是全封闭、控制出入口、专供机动车高速行驶的公路。危险品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行驶以后,一般保持在较高的行驶速度。
一是发生事故救援难、危害大。由于公路交通事故具有突发性、不确定性、随机性和社会性等特征, 危险品承运车辆在高速公路行驶过程中也不可避免地发生这样、那样的交通事故。因此,高速公路上一旦危险品运输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易出现多车相撞、危险品泄露、救援队伍及装备难以及时到达现场,造成伤亡人数多、环境危害大危、社会影响大的问题。
二是道路行驶监管难。限于高速公路的自身特点,交警、交通部门不可能也不会在高速上设卡拦截查车,只能在服务区或进出口进行检查,对于非本辖区的运输车辆,也只能任其在高速上一驰而过、往车兴叹。纵然是因违法运输而受到查处,而往往处罚的也只是驾驶员,对于异地的运输企业、托运单位无法直接进行监管。
三是发生堵车危险大。在高速公路上不管是遇到恶劣天气还是因车流量大,发生临时性的堵塞,危险品运输车辆都比一般车辆危险性大。近年来,在法定长假期间,国家明确限制了危险品上高速行驶。
(二)危险品自身特点。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决定着事故的严重程度以及破坏程度。具有易燃易爆性的危险品发生交通事故后,可能会发生燃烧和爆炸,加大了事故的严重性,具有毒性或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泄漏后,可能直接导致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加大了救援的复杂性。
一是品类多,性质各不相同。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将危险品分为28类95个危险类别,2828个类属条目,各有各的物理和化学特性。
二是危险性大。危险货物在道路运输和仓储中危险性很大,容易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危险品承载容器受力容易发生形变导致危险品外泄,危险品的易燃易爆性和剧毒性,决定了救援的复杂和危害的广泛性,发生的事故不仅对交通事故本身有着巨大损害,还对公众安全与环境安全带来严重威胁。
三是专业性强。危险品运输除了满足一般货物的运输条件,还要根据货物的物理和化学性质,满足特殊的运输条件。在这方面,国家有专门的规定和限制。如包括驾驶员、押运员和装卸人员等必须掌握危险货物运输的有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做到持证上岗。
(三)管理体制自身特点。危险品公路运输存在多头管理:既有公安、交通等主管部门;还有质检、环卫等监管部门。职能交叉的弊端是:一方面职责不清,部门争利时有发生;另一方面管理重叠,标准不统一,造成企业无所适从。据统计,危险品运输事故中,40%的事故承运方无道路危险货物准运证;43%的事故驾驶员和押运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格证。
二、危险品运输安全问题分析
(一)多头管理,责任不明,管理难以统一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虽对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等环节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由于管理主体涉及交通、民航、铁路、公安、质监、安监等10个余部门,各部门之间在管理职能上存在严重交叉,形成多个部门都有权管,但都管不好的状况,容易产生职责不清和推诿扯皮。
(二)缺少配合,部门单干,行动难以协调一致。在高速公路上,仅仅依靠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管部门路查,难以保证能取缔非法运输、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随着高速公路建设的加快,纵横交错的高速公路网已经形成,一方面交警、交通部门没有足够的力量,也不可能全天候地在每一条道路的每一个重要节点上设置检查站点,来查堵非法运输、违规运输的漏洞,也不可能查到每一辆非法运输、违规运输的车辆。
(三)安全意识、责任心不强,企业单位缺乏监管机制。在整个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人起着最重要的作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虽然规定了“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的,托运人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的企业承运”,但一些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和处置废弃单位,却错误地认为,只要保证危险化学品在本单位内安全就行了,出了本单位的大门,安全就与已无关了,缺少对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部门、运输车辆、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造成部分从业人员对危险化学品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以及危化品常识了解很少,有的根本没有这方面的知识,违章运输、超载运输,甚至非法运输;还有些驾驶员、押运员对有关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运输的规定缺乏了解,疲劳驾驶,开快车,强行会车,超车,野蛮驾驶,过铁路交叉口、桥梁,涵洞时不减速,还有的酒后驾车,这些都给危险品安全运输带来很大的隐患,极容易引起撞车、翻车事故。
三、危险品运输安全管理对策
(一)改革监管体制,进一步明确源头监管主体及职责。一是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及标准,把好安全的源头关。建立健全完备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系统,严格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经营部门、运输车辆、从业人员,做到令行禁止。二是严格落实2015年1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中 “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关规定。三是统一归口管理危险物品的运输,一盘棋地推进危险化学品各个环节的管理。同时,加大危险化学品监管相关部门之间的协作与沟通,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和检查频次,实行多部门联合执法,协同执法,依法对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实施从严从重处罚。
(二)落实禁行规定,进一步肃清路面隐患提高安全系数。山东省自2015年11月1日起,每日的19时至次日凌晨6时,禁止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通行山东省高速公路,目前全国已有13个省(市、自治区)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采取了在高速公路上限时、限段、限路或完全禁行等措施。每逢国家法定长假,也对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上行驶做了限行规定,避免危险品运输车辆和大量的其他车辆在高速上堵塞在一起,而发生意外事故。
(三)组织应急救援演练,进一步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和水平。由于交通事故的影响使得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发生具有一定的随机性,快速,有序、高效的事故应急救援行动是减少事故损失、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的重要手段。应急救援是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一个重要环节,快速、敏捷、高效完善的应急救援体系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在事故抢险救援工作中,消防部门是主力军,公安、交警、路政、医疗部门是主要的配合力量,适时组织救援演练、建立一支高素质的应急救援队伍是提高应急救援能力的保证
(四)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运输水平。从发生危险化学品运输的重大事故惨痛教训来看,不少人对危险品安全运输管理一无所知或知之甚少。因此,进一步加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法规条例的宣传力度,强化对相关知识的学习,对有效减少和降低人民生命财产损失和环境破坏程度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进一步规定托运人对承运人宣传教育的义务、责任和形式,落实学习教育措施,强化对非法从事对危险化学品运输造成重大事故受到追究案例的宣传,使非法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人和非法托运者认识到违法需要付出的代价,从而采取行之有效地措施,全面落实管理责任,自觉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运输水平。
综合以上分析可知,危险化学品运输是一项政策性、技术性和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想做好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管理工作,完善法规标准,健全管理机制,加强源头管理是基础;各相关管理部门严格执法,大力宣传培训,严格资质审验,强化市场监督管理是关键;各托运单位、承运单位、运输业主严格守法,确保安全运输条件,做好车辆设备检验,完善制度规章规程,加强从业人员组织培训教育是根本保障;救援队伍的培训、救援组织的健全、救援设备的配置、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等应急救援准备工作是预防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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