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件运输]大件运输的意义

时间:2023-05-18 07:24:13 | 作者:admin
  大件运输是支撑国家重大工程项目的关键环节   “十二五”时期,我国装备制造、能源、石化、冶金等行业一批国家重点工程纷纷上马。特别是随着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的实施,中西部地区重点建设项目规模迅速扩大,需要大件运输来承担关键设备的运输保障任务越来越重。如,核电(水电、火电)机组、风力发电设备、变压器、大型锅炉、石油储罐等。这些设备具有“价值高、超重、超长、超宽、超高、不可解体”的特点。其中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高端产品,有的单件价值上亿元,重量往往超千吨,长度超百米。关键设备的运输保障任务直接关系到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一旦发生时间拖延,不仅大件运输的成本大幅增加,而且将使后续工程难以为继,整个工程运行成本上升,势必影响到“十二五”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大件运输作为一个快速发展的行业,具有“专业性、规范性、安全性”的内在要求。与普通的超限运输相比,大件运输对企业的专业技能有更高的要求。企业需要具备相应的运输资质,拥有特种运输车辆和专业技术装备,能够进行线路勘测、方案设计、路桥加固、排障通行、联系协调等专业化服务和一体化运输能力。经过多年实践,不断改进,大件运输行业一般采用更为科学的轴载限定标准,运输车辆每轴载荷控制在8—13吨左右,有效分散大件设备对路面的压力,可以大大减轻对道路的损害。  大件运输车辆通行存在较大瓶颈制约   大件运输长期以来存在“制度缺”、“管理乱”、“收费高”、“通行难”等问题,极大地制约了行业健康发展,也影响到重点工程建设。 制度缺失   对于大件运输这样一个事关重点工程建设的专项运输方式,到目前政府有关部门没有一个专门的管理办法。主要依据是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把不可解体的大件运输等同于人为的超限运输,是造成大件运输“管理乱”、“收费高”、“通行难”等问题的重要原因。 运输“管理乱   交通部2000年第2号令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进行超限运输的,由途经公路沿线省级公路管理机构分别负责审批。由于各地审批手续不一、考察标准各异,办证时间不同,起运地统一协调难度较大。因此,2011年7月1日开始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对公路超限运输许可作了有关规定,由起运地公路管理机构统一受理跨省区市超限运输许可申请,但沿途协调仍然存在很大难度。 运输“收费高”   大件运输收费名目繁多,而且各省标准不一,各地自由裁量权很大,缺乏公开透明的办事标准。过路费、道路补偿费、桥梁验算费、桥梁加固费、监护费以及各种罚款等费用加起来,有的高达正常运费的5—8倍,极端的例子甚至超过了运输货物的总价格。特别是经过道路桥梁验算,符合通行条件,取得超限运输通行许可,并已交付道路桥梁补偿费的大件运输,还要按照计重收费办法收取超载费,因此存在重复收费问题。据了解,上述两项收费往往占到企业运输收入的60%左右。 运输“行路难”   大件运输通常需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由于各地执法标准不一,一些大件运输车辆不得不在省界滞留或改装,甚至不得不绕道运输。由于大件运输的特殊性,液压轴线车的外廓尺寸、轴荷、质量限值没有国家标准,没有进入车辆目录公告,也就无法取得合法的营运牌照。“无牌上路”成为行业存在的普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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