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论文]浅探电子

时间:2023-05-17 21:37:47 | 作者:admin
  [摘要]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暴露了我国物流系统的滞后,从事电子商务的企业如何选择合适的物流方式是我国经济发展中亟待解决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关键词]物流模式;电子商务;经济管理   电子商务作为网络经济的核心必须以物流管理为基础。电子商务活动中任何一笔交易,都是由四种基本的“流”,即信息流、商流、资金流、物流所组成。物流过程具体包括运输、储存、配送、保管、物流信息管理等各种活动。电子商务通过网络准确及时监控物流的运动。当前制约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瓶颈是物流管理滞后,主要表现在物流的支付系统、配送系统和安全系统三个方面。电子商务推动下的物流管理是以物流信息化为基础的,这种新型的物流配送使商品流转较传统方式更加信息化、自动化、现代化和社会化,既减少库存和资金积压,又降低了物流成本,提高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电子商务为物流企业提供了技术条件和市场环境,为物流功能集成和物流企业实现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因而分析电子商务支持下的企业物流特点,以及建立宏观和微观双控型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模式,就成为企业面对现代市场竞争的必然选择。   一、我国物流业与国际物流业发展的现状   国务院于1991年5月12日批准建立天津港保税区。 天津港保税区瞄准了与国际物流服务贸易接轨的方向,使其成为中国北方国际物流的最佳通道。天津港保税区实现了采购供应网络化、展销服务网络化、电子信息网络化、交通运输网络化,同世界上100 多个国家建立了进出口贸易联系。天津港保税区按照建设国际物流运作区的目标,初步形成了三大功能体系,即国际物流的集散、分拨、配送体系,成为我国北方最大的国际物流中心。现在已经建立了国际物流分拨中心,开通了连接全国干线的铁路转运站,建立了国际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启动了国际物流示范基地和空港国际物流区的建设。保税区内现有94个国家和地区的3000多家企业。2000多种进出口货物在保税区得到分拨配送,保税区10年累计完成进出口货物总值292亿美元。天津保税区吸引了日本住友公司、韩国三星集团、美国德纳公司等一批国际知名的物流企业,进一步提升了保税区作为国际商品集散、分拨、配送中心的功能。   世界着名物流代理企业美国的“联邦快递公司”,对货物配置通过电子信息进行动态跟踪和信息自动处理。美国摩托罗拉实行24小时全天候物流管理,实现年销售收入20亿美元,约占本市电子信息业销售收入的一半,年利润6亿美元,占该全球公司利润的45%, 这是该公司成功实现“物流代理”管理的必然。   随着上海APEC通关系示范系统工程的建立,全球四大物流快递企业,联邦快递(FEDX),中外运敦豪(DHL)、联合包裹(UPS)、荷兰天地快运(TNT )入主联合快递中,加速了向中国物流市场的扩张。据了解,四大外资代理国际快递价格均低于中国邮政EMS的10%~15%。 这四家国际物流企业先后在上海的APEC通关系统工程采用的高科技快递工具DIAD(速递资料收集器),是业内第一个可将货件签收人的签名数字化的便捷式高科技设备,收货公司只要用它扫描包裹上的条码,便完成快递记录。高科技成为现代国际物流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我国于1997年,国家批准建立全国库存商品调剂网络中心,目前拥有83家分支机构,123家会员企业。该中心推出七大电子设备模式, 形成电子商务的物流配送系统。这是中国目前最大的库存商品在线交易专网。“全库网”采用的是B2B电子商务模式。 虽然物流业有了一定的发展,但是,当前我国物流业发展总体滞后,具体说存在以下问题:1.物流观念陈旧,缺乏现代物流理念。对现代物流在提升运输产业水平、推动经济发展和增加经济效益方面作用认识不足。   2.商业环境相对落后,造成物流布局不合理,专业化服务程度低,自营物流比例过大,专业物流代理服务得不到充分利用;同时条块分割的管理体制也制约着物流管理的发展。   3.我国物流信息服务体系和网络体系的落后也制约着物流业的发展,制约着物流产业向专业化、一体化方面的发展。   4.物流产业目前发展的制度环境有待完善。物流发展要跨越地区和部门的限制,需要统一化、标准化。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备的物流法规,因而制约了我国现代物流产业集约化经营优势的发挥。   5.物流方面专业人才缺乏,我国高等院校中设置物流专业和课程的很少。物流在职人员的总体水平较低制约了我国物流业的发展。   二、信息化是电子商务条件下企业物流发展的基础   以信息为导向,以电子商务为手段,开创现代物流管理的新模式是物流管理的重要命题。通过发展信息产业推动电子商务下物流管理的模式创新,合理高效配制物流资源,推动我国信息流、物流、商流合理组合。利用信息网络化发展三大规律:(1 )信息技术功能价格比的摩尔定律(Moore’s Law);(2)信息网络扩张效应的梅特卡夫法则(Metcalfe Law);(3)信息活动优势与劣势反差强烈的马太效应(Matthews Effect)。通过电子商务实现物流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开创新型物流产业。   信息产业发展,推动电子商务下物流新技术发展的关键是:拥有高素质的人才;利用已有的网络优势,建立能同国内和国际物流网相连结的物流配置中心;实现电子商务物流配送专业化管理;物流信息处理现代化管理;建立和强化有关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相关法规。物流信息化管理政策和措施如下:1.运用新的信息技术,建设宽带网域,提升完善信息交换平台,联合构建电子商务平台,大力实施“1221”工程,即一个宽带网,两个平台(市级电子商务平台以及企业级电子商务平台);21项信息系统工程。逐渐改变企业商贸运行模式,促进经济运行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实现物流信息化包括商品代码、数据库的建立和运输销售网络电子化管理。   2.建立电子商务物流信息控制中心,实现物流管理的低成本、高效益,提高信息化物流管理水平。控制中心包含以下功能模块:(1 )集中控制功能;(2)运输流程管理功能;(3)车、货高度管理功能;(4)仓储管理功能;(5)统计报表管理功能;(6)财务管理功能; (7)客户管理功能;(8)客户查询功能。   3.以天津保税区为基地,把天津建成中国北方重要物流配置基地,利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优势(天津电子信息产业10年来实现利润80亿元,占全国信息产业利润的16.4%,居全国第二位),建立起以港口集装箱运输为特色的天津物流配送新模式。在实施推广EDI技术的同时, 建立起港口物流供应链管理模式;在实施条码技术和GIS技术的同时, 建立起天津企业物流代理管理模式;在实施GPS技术同时, 实施天津加入WTO后国际化物流管理模式。   4.培养一支专门从事电子商务物流信息管理的高素质专业人才队伍。在天津高等院校要开设相关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专业,长期有计划的培养专业队伍。同时要调整现有物流管理人员结构和组织结构,对现有人员在天津市物流管理中心进行定期培训,要求从事专业物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4级以上外语水平和3级以上计算机水平,要求必须持证   上岗。只有建立一支专业化队伍,才能保证天津市物流信息管理专业化、现代化、高科技化发展。   5.要通过现代化信息建立起天津市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良好外部环境和条件,实现物流系统,运送方式,装卸、仓储、物流配送一体化,降低物流配送成本和风险,提高物流配送的效益,实现企业零库存、无积压、无等待、全天候24小时,快速有效的物流配置体系。要建立一定的铁路、公路以及仓储物流配置的专门机构,统一接受天津市物流控制中心的领导,实现快速、准确、无差错、高效益传递的物流配置。与此同时,天津地区物流管理政策与措施,要同国家宏观调控措施保持一致,要同国际先进物流配置网接轨,做到四化:   (1)物流运作系统化企业物流是一种系统性的经济活动。主要通过物流目标合理化,物流作业规范化,物流功能集成化,物流技术一体化来实现。   (2)物流服务网络化电子商务发展要求企业物流不仅以较低的成本提供高质量的物流服务,而且还要求物流服务向多样化、综合化、网络化发展。为了实现电子商务的物流增值性服务,企业必须重新设计适合电子商务发展的物流渠道,减少物流环节,提高物流服务系统的快速反应性能,实现物流服务网络优化和系统性。   (3)物流管理信息化物流现代管理最重要的是通过信息管理来实现的。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改变传统企业物流管理,实现物流管理信息化。利用低成本物流信息交换平台,拓展业务和市场,大幅度降低企业生产成本。   (4)物流经营全球化由于电子商务的发展提高了全球商务信息交换能力,促进了全球经济一体化进程,企业要在全球化物流经营上进行战略定位,建立以供应链为基础的国际化物流新观念,实现物流经营资源的全球化配置。要建立按照国际化惯例进行物流经营的专门机构,实现物流经营的规模化发展。   三、我国电子商务企业物流管理中模式创新   通过电子商务最新现代技术实现物流管理信息化。物流信息化表现为物流信息收集的数据库化和代码化;物流信息处理的电子化和计算机化。因此要用电子商务推广物流管理的四大新技术:条码技术(通过扫描对信息实现自动控制技术)、EDI 技术(电子数据的交换和自动处理)、GIS技术(通过地理信息系统实现物流配送的最佳模型)、GPS技术(通过全球卫星定位系统实现物流配置国际化)。以上四大新技术的结合,将在物流供应链上建立一个高新的供应链集成系统。物流信息能在开放供应链中实现物流的及时、准确的配置。   EDI技术即电子数据技术交换,1994年, 联合国在日内瓦举行的第四十届会议上通过的权威性定义:EDI 是使用一种商定的标准来处理所涉及交易或电文数据的结构、商业或行政交易事项,从计算机到计算机的电子传递。EDI具有快速、 精确等传统信息传递方式无法比拟的优点,能够降低成本,高效、快速、准确地传递物流信息。尤其是条码技术的实施和采用,为电子商务推动物流发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础;物流条码技术是物流过程中用于识别的一种特殊代码,它可以自动识别、自动完成数据的采集,运用物流条码可以实现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1991年4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代表我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为在我国开展条码工作创造了有利的条件。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从1998年12月1日起实施《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关于商品条码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规章。到2000年,中国商品编码系统的成员数量已增加到3万多家。GIS技术即地理信息系统,是地理学、计算机科学、测绘遥感学、城市科学、环境科学、信息科学、空间科学、管理科学和信息科学融为一体的新兴学科。实现了各种信息的数字化处理,为系统地进行预测、监测、规划管理和决策提供科学依据。GIS 在物流领域应用便于合理调配和使用各种资源,提高经济效益。GIS 最明显的作用就是能够把数据以地图的方式表现出来,把空间要素和相应的属性信息组合起来就可以制作出各种类型的信息地图。专题地图的制作从原理上讲并没有超出传统的关系数据库的功能范围,但把空间要素和属性信息联系起来后的应用功能大大增强了,应用范围也扩展了。GIS 在物流领域中的应用主要是指利用GIS 强大的地理数据功能来完善物流分析技术,提高物流业的效率。目前,已开发出了专门的物流分析软件用于物流分析。完整的GIS物流分析软件集合了车辆路线模型、最短路径模型、网络物流模型、分配集合模型和设施定位模型。GPS 技术由三大子系统构成:空间卫星系统、地面监控系统、信号接收系统。空间卫星系统均匀分布在6个平面上的24颗高轨道工作卫星所构成, 可在地球的任意地点、任一时间向使用者提供4颗以上可视卫星。地面监控系统是由5个监测站构成的。其作用是对空间卫星系统进行监测、控制,并向每颗卫星注入更新的导航电文。信号接收系统是由GPS卫星接收机和GPS数据处理软件所构成的。GPS技术可以提高铁路、公路等物流路网建设的质量和速度。目前,国内已逐步采用GPS技术建立高精度控制网,如沪宁、沪杭高速公路的上海段就是利用GPS建立了首级控制网, 然后用常规方法布设导线加密。实践证明,在几十公里范围内的点位误差只有2cm左右,达到了常规方法难以实现的精度,同时也大大提前了工期。GPS 技术可以实现货物跟踪,实现有效物流配送方式,建立电子商务在企业内部和企业外部物流管理的新模式:1.电子商务在企业内部实现“业务流程再造”(注:“业务流程再造”是指通过企业对现有流程的重新分析,改进和设计组织流程,以使这些流程的增值内容最大化,其他非增值内容最小化,从而有效地改善组织的绩效,以相对更低的成本实现或增加产品对顾客的价值。流程是一系列跨越时间、占有空间的连续有规律的活动,各个基本活动应紧密衔接,保证物流和信息流的顺畅通过,每项活动的衔接都应强调对价值的增殖作用。流程可分为核心作业流程和支持作业流程。核心作业流程包括企业的各项设计和生产的作业活动,以确保企业作业流程以最小成本及时、准确运行的管理活动,以及提供必要的信息技术以确保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的完成。支持作业流程主要包括设施、人员培训、后勤资金等,以支持和保证核心流程的正常运作。要实现整体业务流程最优,而不是个别最优。“再造”的观点即打破旧有模式,建立新的管理程序,实现管理理论的重大突破。经过综合评价筛选出最基本的、关键的功能,并将其优化组合,形成企业新的运行系统。实施“业务流程再造”模式将使企业发生根本性的变革,增强企业活力,使企业将生产成本降低,产品质量和服务质量提高,使企业更贴近市场,这种物流管理模式将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效益。)物流管理模式,适合于在大中型企业集团内部,通过高新技术产业化实现物流管理现代化,推动我国企业内部物流管理水平的提高,建立起高新的微观物流配置模式。   2.电子商务在企业外部建立起最佳“企业物流管理代理模式”(注:“企业物流代理管理模式”是指物流管理社会化的物流一体化管理模式。电子商务的发展为实现物流管理专业化、社会化管理创造了条件。提高物流管理的宏观社会效益是保证企业微观“业务流程再造”模式正常运作的重要外部条件。不同企业之间的物流运作可以由供方和需方以外的第三方代理完成,实现了物流管理的高级化和社会化管理的目标。这将是信息化时代的一种新兴产业。这种以企业物流管理为基础的现代化物流管理体制模式是物流管理高级化发展的标志。它将促使企业实现以“物流战略”为纽带的“企业联盟”的形成,使物流从企业专业化管理中获得宏观规模经济效益。因而也代表着一国的物流管理水平,整体规划水平和现代管理能力水平。我国目前在“综合物流代理”领域仍是一个空白,因此是低成本高扩张发展宏观物流代理产业的大好时机。国内“物流代理管理模式”的发展,为中国入世后进入国际物流产业打下了重要基础。)。根据这一模式建立起现代化的“物流配置中心”,实现地区物流合理配置和提高物流业的经济效益,突破区域的局限性,实现国内物流与国际物流高新配置,建立起有效的宏观物流配置模式。   四、完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相关法规   联合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于1996年通过《电子商务示范法》,主要包括“电子合同法规”,“电子商务税收法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我国目前还没有一部完整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相关法规的建立是物流产业发展的基础。我们需要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物流法规,即包括“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和“部门法规”的中国电子商务物流管理法规,以推动我国物流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尽快使我国物流业适应中国入世后国民经济发展的需要。   建立和完善电子商务物流管理的相关法规,对物流主体的资格和权益进行规范,制定了物流活动的行为规范,保障了国家对物流运行的干预和监督。目前,中国物流法规基本内容可分为三类:(1)法律。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2 )行政法规。包括《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水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铁路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航空货物运输合同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发展国内集装箱运输的通知》等。(3)部分规章。包括《关于商品包装的规定》、《国家物资储备局管理办法》、《铁路货物运输规程》、《公路运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上国际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等。   通过实施以上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的新模式,必将推动我国经济在加入WTO以后实现跨越式发展。 电子商务是21世纪信息化社会贸易活动的主要表现形式,交易方式突飞猛进的变化,打破了由传统税收法律解决电子商务税收及相关问题的平衡状态,出现了许多法律的空白和盲点。如电子商务合同问题,电子证据问题,电子支付问题等已经对原有的税收法律制度提出严峻的挑战,使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问题尚待解决。现行税法多数是在传统贸易环境背景下建立的,在电子商务环境中有许多税法问题有待解决。例如,现行税法中的概念如何适用于电子商务;《税收征管法》如何应对电子商务这一全新事物;如何在国际税收实践中实现国内法与国际法的协调,使立法意图得到有效的贯彻执行等问题。我认为,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的构建,应从以下方面入手:   一、确定电子商务税收法律体系的基本原则   研究和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立法问题,首先要从我国电子商务的实际,以及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的实际出发,研究和确定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基本原则,为电子商务税收立法打下基础。   按照税法公平原则的要求,电子商务与传统贸易应该适用相同的税法,负担相同的税负。因为从交易的本质来看,电子商务和传统交易是一致的。主要目的,一方面是为鼓励和支持电子商务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意味着没有必要对电子商务立法开征新税,而只是要求修改完善现行税法,将电子商务纳入到现行税法的内容中来。其他方面,如以现行税制为基础的原则,中性原则,维护国家税收主权的原则,财政收入与优惠原则,效率和便利原则,以及整体性和前瞻性原则等,在电子商务税收立法中也要充分予以考虑。   二、明确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基本内容   根据我国电子商务发展和立法的现实情况,可以明确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应集中在对现行税收法律法规的修订完善上。在暂不开征新税及附加税的前提下,通过对现行税法一些相关概念、范畴、基本原则和条款的修改、删除、重新界定和解释,以及增加对电子商务适用的相应条款,妥善处理有关电子商务引发的税收法律问题。因此,我国目前电子商务税收立法的基本内容是:首先,在税法中重新界定有关电子商务税收的基本概念,具体包括“居民”、“常设机构”、“所得来源”、“商品”、“劳务”、“特许权”等电子商务相关的税收概念的内涵和外延。其次,在税法中界定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征税范围,根据国情和阶段性原则,对电子商务征税按不同时期分步考虑和实施。在税法中明确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课税对象,根据购买者取得何种权利(产品所有权、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这类交易产品属于何种课税对象;在税法中规范电子商务经营行为的纳税环节、期限和地点等。   三、进一步修改税收实体法   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适时调整我国税收实体法,如流转税法、所得税法及其他税法。在电子商务税收立法中,要根据实体法受到电子商务影响的不同情况,具体考虑对他们的修订、改动、补充和完善。例如,对受电子商务冲击最大的流转税法,可以考虑从两个方面进行修订:一是适当对《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进行修订,二是适时对《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规进行修订,并根据电子商务的发展状况,适时增加对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相关规定。   四、进一步完善税收征管法   除考虑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登记制度,使用电子商务交易专用发票,确立电子申报纳税方式,确立电子票据和电子账册的法律地位之外,还应明确征纳双方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以及严格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等问题。首先,应当在法律中确认税务机关对电子交易数据的稽查权。应在税收条文中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有权按法定程序查阅或复制纳税人的电子数据信息,并有义务为纳税人保密。而纳税人则有义务如实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涉税信息和密码的备份,并有权利要求税务机关保密。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违约均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其次,应在税法中对财务软件的备案制度作出更明确、更具体的规定。要求对开展电子商务的企业,必须严格实行财务软件备案制度,规定企业在使用财务软件时,必须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软件的名称、版本号、超级用户名和密码等信息,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才能使用。   五、完善电子商务的相关法律   (1)应完善金融和商贸立法。制定电子货币法,规范电子货币的流通过程和国际金融结算的规程,为电子支付系统提供相应的法律保证。(2)应完善计算机和网络安全的立法,防止网上银行金融风险和金融诈骗、金融黑客等网络犯罪的发生。(3)完善《会计法》等相关法律,针对电子商务的隐匿化、数字化等特点,会导致计税依据难以确定的问题,可在立法中考虑从控管网上数字化发票入手,完善《会计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明确数字化发票作为记账核算及纳税申报凭证的法律效力。   六、不同的电子商务活动应用不同的税收政策   电子商务分为三种形式:(1)电子商务作为远程销售有形产品的方式。即互联网作为有形产品的交易场所而存在,互联网上实现的仅是查看商品目录,发出订单等,有形产品的配送仍通过传统的运输渠道完成。(2)电子商务作为远程提供服务的方式。使用电子媒介从遥远的地方提供服务,包括通过电话、传真、因特网技术提供信息服务。(3)通过电子商务销售数字产品,即将图表、文本、或声音转化为数字形式,对同样信息的数字版本加以传送或销售纯数字产品。   前两种方式,电子商务只是作为一种交易媒介革新的方式而存在,互联网作为有形产品、劳务的的交易场所,仍需传统物流配送系统的配合才能完成,适用于传统的税收制度。真正存在问题的是以电子方式传送数字产品的电子商务,目前应对这种交易方式实行免税政策,电子商务作为二十一世纪最有潜力,充满商机的领域,过重的税收会抑制电子商务的开展。   七、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   在电子商务税收立法过程中,只有进行充分的国际协调,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税收法律的有效性。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不仅可以消除关税壁垒、避免跨国所得和重复征税,而且可以促进各国互相变换有关信息,携手解决国际税收方面存在的共同性问题,逐步实现国际税收原则、立法、征管、稽查等诸方面的紧密配合,以及各国在税制总体上的协调一致。   因此,在电子商务全球化和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的大背景下,我国应积极研究、探索、推进电子商务税收理论、政策、原则、立法工作,尊重国际惯例,在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的前提下,研究制定适合我国国情的电子商务税收政策。   近年来国际和国内的热门话题当属电子商务及其相关应用,它已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但电子商务的流动性、隐匿性及交易本身的数字化与税务机关获取信息能力和税收征管水平不相适应,使之成为优良的“国际避税地”,给传统税收体制及税收管理模式带来了巨大冲击和挑战。   一、电子商务对税收制度的挑战   信息革命在推进税收征管现代化,提高征税质量和效率的同时,也使传统的税收理论、税收原则受到不同程度的冲击。电子商务所具有的无国界性、超领土化以及网络化、数字化等特点,使现行税法落后于交易方式快速演进的步伐,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现行税制要素的挑战   1.纳税主体不清晰。纳税主体是税法的首要构成要素,在传统贸易方式下,交易双方谁是纳税人都很清楚。而网络经济超越了国家界限,交易迅速、直接.交易的主体具有虚拟性,使纳税主体国际化、边缘化、复杂化和模糊化。   2.征税对象不明确。电子商务中许多产品或劳务是以数字化的形式通过电子传递来实现的,传统的计税依据在这里已失去了基础。由于数字化信息具有易被复制或下载的特性,很难确认是商品收入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还是特许权使用费,使得课税对象的性质变得模糊不清。   3纳税环节将改变。网络经济贸易的一个特点是交易环节少、渠道多,这对流转税制中的多环节纳税产生挑战。   (二)对现行税收管辖权和国际避税的挑战   1.税收管辖权难以界定。网络贸易中,无法找到交易者的住所、有形财产和国籍,网址与所在地没有必然的联系,因而处于虚拟空间中的网址并不能作为地域管辖权的判定标准。   2.国际避税问题加重。电子商务从根本上改变了企业进行商务活动的方式,商业流动性进一步加强,公司可以利用在免税国或低税国的站点轻易避税。   (三)对现行税收征管的挑战   1.税务登记的变化,加大了税收征管的难度。现行的税务登记是工商登记,但是信息网络的经营交易范围是无限的。不需要事先经过工商部门的批准,从而加大了纳税人的确认难度。   2.发票的无纸化和加密技术的发展,使得税收征管工作受到制约。传统商业活动征税是以审查账册凭证为基础,而网络贸易中的账册和凭证是以网上数字信息存在的,易修改和隐匿资料而不留任何痕迹。   3.代扣代缴的税收方法受到影响。传统的税收征管很大一部分是通过代扣代缴来进行的,由于交易双方的隐蔽性和电子货币的出现,商业中介机构代扣代缴作用的弱化,将会对税务部门的征管工作带来极大的不便。   二、应对挑战的对策   (一)完善现行税法,补充有关针对网络贸易的税收条款   1.对在线交易征税。确定有形动产的交易都要交纳增值税;对在线交易的服务归结于营业税范围,计入服务业,按服务业征税;销售无形资产和“特许权”的。按“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目征税。   2.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即纳税人在办理网上交易手续后,首先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并提供网络的相关材料;其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填报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核,逐一登记,并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   (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   1.加强对“资金流”的管理。建立与银行的固定联系制度,在各银行间和税务机关间的网络建立接口,使税务机关能对企业开设账户监控;要求商务网站提供所有会员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在检查加密材料的时候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开具专用的电子发票.并经税务机关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既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又提高了税务机关征收税收的完整性。   2.实行电子申报方式。税务机关要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用专门的系统软件,将规范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放在主页中,纳税人可以下载并填写纳税申报表,进行数字加密后,发送到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审核,同时将结果传递给银行,由银行从企业账户中划拨,并向纳税人递送税款收缴凭证。完成电子申报。   (三)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加强税收协调与合作   电子商务的全球化引发了许多国际税收问题,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研究,防范偷税与避税行为,妥善解决税收管辖权问题,消除贸易壁垒、避免跨国所得的重复征税以及联合打击跨国偷逃行为。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四)加快科技发展和人才的培养   电子商务与税收征管,偷逃与堵漏,避税与反避税,归根结底都是技术和人才的竞争。税务部门应依托计算机网络,加大现代技术投入,提高硬件的先进程度和软件的智能程度,在智能服务器上设置具有跟踪统计功能的征税软件,完成无纸化税收,同时要大力培养既懂税收又懂网络知识的复合型税务人员,使税收监控走在电子商务的前列。   三、完善税法体制,加强培养人才   (一)完善现行税法,补充有关针对网络贸易的税收条款   1.对在线交易征税。确定有形动产的交易都要交纳增值税;对在线交易的服务归结于营业税范围,计入服务业,按服务业征税;销售无形资产和“特许权”的。按“转让无形资产”的税目征税。   2.建立专门的电子商务税务登记制度。即纳税人在办理网上交易手续后,首先必须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电子商务的税务登记,并提供网络的相关材料;其次,税务机关在对纳税人填报的有关事项严格审核,逐一登记,并为纳税人做好保密工作。   (二)完善税收征管工作   1.加强对“资金流”的管理。建立与银行的固定联系制度,在各银行间和税务机关间的网络建立接口,使税务机关能对企业开设账户监控;要求商务网站提供所有会员的开户银行和账号,在检查加密材料的时候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检查;开具专用的电子发票.并经税务机关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核,既保证了交易的安全性,又提高了税务机关征收税收的完整性。   2.实行电子申报方式。税务机关要在互联网上开设主页。用专门的系统软件,将规范的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放在主页中,纳税人可以下载并填写纳税申报表,进行数字加密后,发送到数据交换中心进行审核,同时将结果传递给银行,由银行从企业账户中划拨,并向纳税人递送税款收缴凭证。完成电子申报。   (三)积极参与国际对话,加强税收协调与合作   电子商务的全球化引发了许多国际税收问题,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电子商务研究,防范偷税与避税行为,妥善解决税收管辖权问题,消除贸易壁垒、避免跨国所得的重复征税以及联合打击跨国偷逃行为。加强国际税收协调与合作,维护国家税收主权,促进电子商务发展。   (四)加快科技发展和人才的培养   电子商务与税收征管,偷逃与堵漏,避税与反避税,归根结底都是技术和人才的竞争。税务部门应依托计算机网络,加大现代技术投入,提高硬件的先进程度和软件的智能程度,在智能服务器上设置具有跟踪统计功能的征税软件,完成无纸化税收,同时要大力培养既懂税收又懂网络知识的复合型税务人员,使税收监控走在电子商务的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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