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建立新经济学-综

时间:2023-05-17 21:14:21 | 作者:admin
“新经济”对经济学的挑战却是现实的,并不像人们想像的那样遥远。 知识成为第四要素 传统经济学的基本前提是资源的稀缺性。这一前提在农业社会和工业社会都是正确的,传统生产函数的三要素(土地、劳动、资本)都有数量硬约束不可能予取予求、用之不竭。但是,在依靠知识经济的生产、交换、分配而发展的新经济中,知识无疑成为了传统三要素以外的第四要素。这一生产要素的最大特点便是其充裕性。从全球每年发表的学术论文、申请的技术专利、产生的科技成果来看,数量之巨大是惊人的,足以为知识经济的扩大再生产提供资源。信息是一个直观的例子。 在信息经济时代,作为核心资源的信息已经供过于求,甚至到了信息持有者或发布者以免费或付费的方式吸引相对稀缺的注意力的地步。这种所谓的“注意力经济”或“眼球经济”正是建立在信息资源的相对充裕基础之上的。当然,目前知识经济只是初具形态,现有的知识这一生产要素可能与经济生活的要求并不完全匹配。但随着知识经济的进步,知识这一资源绝不会出现短缺却是可以肯定的。知识经济的发展和成熟必然会使投资者、生产者获得知识这一生产要素的代价持续下降。 资源稀缺性失去方法论意义 不仅如此,知识经济的低物理消耗和高产出效率将使传统生产要素的重要性下降,换言之,资源稀缺性这一经济学研究的前提正逐渐失去方法论意义。 作为与欧氏几何类似的公理化体系,经济学是建立在资源稀缺性公理基础之上的理论体系。一旦你承认其公理化前提,下面的理论推演便丝丝入扣、严密无比,筑起的辉煌大厦也美轮美奂、赏心悦目。但是,如果这一公理化前提遭到挑战,整栋大厦便可能摇摇欲坠。这绝非危言耸听。在“新经济”的发源地美国,相当多的先知先觉者感受到了这一点,在2000年4月5日白宫的“新经济”研讨会上,克林顿政府的前任劳工部长罗伯特·赖克说:“这是未探明的地域。驾驭经济的人过去从来没有遇到这种情况。所有旧的规则似乎都已过时,没有地图,没有向导。”这种感觉是敏锐的,它产生于现有经济学理论对“新经济”现象的理解(更谈不到“驾驭”)是如此苍白无力和自相矛盾。 微观经济学难解新经济行为 以知识经济为核心的“新经济”,首先对微观经济学的一系列原则提出了挑战。简言之,微观经济学以边际效用价值理论论证需求变动规律,以生产费用理论论证供给变动规律,于是得出了市场均衡价格理论,生产者和消费者在市场上达到了平衡状态。其中蕴涵的前提是家庭行为受到收入约束,厂商行为受到资源约束。那么,这两个前提在“新经济”中还会否存在呢? 第一, 网络等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已经并将继续使交易成本大大下降,成本下降带来的价格下调,使家庭的实际购买力(而非名义收入)出现上升,造成了家庭收入约束虚化。事实上,美国消费指数的连续升高固然得益于股市上涨的“财富效应”,但实际购买力大增也不可忽视。这种变化强烈冲击了家庭的预算约束,使家庭这一微观经济体的行为模式发生了变化。 第二, 如前所述,信息、知识等新经济的生产要素并非稀缺,厂商的资源约束前提已大大弱化,行为模式必定不同于以往。例如,以网络经济风起云涌的时代,免费提供网络内容服务或电子邮件服务的厂商不断增加,已经形成了一种行业惯例并得以持续,这是用传统微观经济学理论无法给出合理解释的。 正因为这两个前提的弱化,用来分析需求变动规律的边际效用价值理论和分析供给变动规律的生产费用理论也遭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曾在经济学说史上起到震撼性作用的边际革命,分析方法似乎不再适用于探求知识经济的运行规律。信息、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其边际收益将永远大于边际成本,因为生产或复制这些生产要素的成本可以视为零。于是,在知识经济企业规模收益尚无法确定的情况下,对知识经济企业行为进行边际分析意义不大。例如,从理论上说,在提供同质的网络经济服务商中,一家足够好、足够大的公司就可以满足全球消费者的需求,而且,该公司的边际收益不会下降到与边际成本相同。总之,新经济对于微观经济学的冲击是显而易见的,众多网络企业违背微观经济学常理的“乖张”行为就是最为直观的例证。 宏观经济学同样遭到强烈冲击 “新经济”对于宏观经济学的冲击同样强烈。这从人们对于美国经济增长的争论和对以格林斯潘为首的美国宏观经济调控决策当局的质疑中可见一斑。今年3月9日的美国《基督教科学箴言报》指出,克林顿政府与联邦储备委员会之间在经济政策上存在分歧,萨默斯与格林斯潘的主张截然相反。同时,美国《商业日报》也发表文章对数年来似乎一直颇具效果的联储货币政策提出了疑问。这些观点的产生并非偶然,它们折射出的是不同人士、流派在“新经济”呼唤“新经济学”的大背景下的复杂反应。 新兴事物的出现、发展、壮大总是一个渐进、曲折的过程,对于它的认识也同样是渐进、曲折的。正在叩门的“新经济”向全球的人们提出了极具思辨性的挑战:探求新经济的发展规律,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新经济学。无论人们是否愿意接受这一挑战,但从AOL的迅速壮大到中国股市百元股票的出现,太多的事实反复提醒我们:不能迅速实现思维方式和角度的转变,永远是我们最为致命的弱点。 微软中国研究院院长李开复博士在经济日报著文,归纳出新经济的14条定律: 第一定律:摩尔定律 微处理器的速度会每18个月翻一番。同等价位的微处理器会越变越快,同等速度的微处理器会越变越便宜。可以想见,在未来,世界各地的人不但都可以通过自己的计算机上网,而且还可以通过他们的电视、电话、电子书和电子钱包上网。 第二定律:吉尔德定律 在未来25年,主干网的带宽将每6个月增加1倍,其增长速度超过摩尔定律预测的CPU增长的3倍!今天,几乎所有知名的电讯公司都在乐此不疲地铺设缆线。当带宽变得足够充裕时,上网的代价也会下降。 第三定律:麦特卡尔夫定律 以太网的发明人鲍勃·麦特卡尔夫告诉我们:网络价值同网络用户的数量的平方成正比(即N个联结能创造N2的效益)。如果将机器联成一个网络,在网络上,每一个人可以看到所有其它人的内容,100人每人能看到100人的内容,所以效率是10000。 第四定律:无限的能力与机会 网络和传统媒体最大的差别就是网络上的每一个用户之间都是相互平等的。在网上,每一个人都可成为一个扩散信息的点。在美国,有很多人在网上完成了他们曾遥不可及的梦想。有一个学生,他嫌网上信息不好找,就做了一个目录。两年后,他成为身价十亿美元的创业者偶像。 第五定律:良性循环带来收益递增 互联网的发展带来了许多新兴行业的“收益递增”,例如做网上书店的Amazon和做网上拍卖的e-Bay。而且,互联网本身的发展也是一个“收益递增”的过程,也是在一个良性循环下形成的。由于有不断增长的互联网用户群,才造成足够的经济理由去开创更多的网上内容和服务;由于有不断增加的内容和网上服务,才造成足够的经济理由去投资建设基础设施,使得带宽更大,速度更快。 第六定律:“物以多为贵”、拥抱标准 共享程度越高的东西越有价值。只有更多人的认可和使用,一项技术的价值才能得到最大程度的体现。造成“多”的最好的方法就是符合“标准”。就像火车和路轨,如果欧洲、亚洲甚至第一个国家都各自为政,制订不同规格的火车或路轨标准,就不会有今天贯穿欧亚的“大陆桥”。 第七定律:注意力经济 如果能够在网络经济发展过程中成为某一特定领域如网上售书、网上新闻发布、网上汽车零件,他们面临的商机将是无价的。所谓“霸主”,就是在用户心目中,想到某个领域,就想到你。因此,为了得到用户的青睐,网络公司愿意花较大的宣传费用,得到用户的“注意力”。 第八定律:价格永恒降低 在网络经济中,有几个特殊的现象:边际成本趋近于零,无中间人的抽成,网上所有商品价格透明,很容易货比三家,开公司的成本降低。前面曾提到“物以多为贵”,越多人使用一个产品和服务,它的价值才能越高,那么,为了让更多的人使用,很多很好的产品和服务开始降价甚至是免费。目前大家耳熟能详的网络浏览器Internet Explorer、免费电子邮件服务等都是这一全新思维的具体体现。 第九定律:自我管制创消费者天堂 网络经济是一个非常强大和健康的经济体系,因为它无情地打击低效率和浪费,自动地攻击不合理的利润与迫害性的垄断。在网络社会,几乎不可能有长期的所谓“垄断者”。即使有垄断者,它也不会是一个有害消费者利益的垄断者,因为它必须通过不断降低或提升服务品质,来避免自己已有客户的流失。 第十定律:不创新则灭亡 网络经济对消费者固然眷恋,但对网络公司却是相当无情的。如果你幸运地取得了成功,你会发现周围会立即出现多位竞争者!要特别指出的是,创新的定义并不只是局限在技术层面,它包括每一次市场的创新、每一个商业模式的创新。 第十一定律:自食生存 在旧经济时代,眼前的利润就是目标;在网络经济时代,千万不要因为眼前小利而忽略一场变革的来临,对你的公司来说那将是灾难性的。因此,你应该不再只是被动地顺应变革,而是要预知,甚至促成变革的到来。 第十二定律:快吃慢、新吃旧 从成立到拥有10亿美金的市场值,惠普公司用了47年时间,微软公司用了15年时间,Yahoo!用了2年时间,而NetZero却只用了9个月的时间!网络经济时代则不同,小公司可以战胜大公司;转型速度快的公司可战胜速度慢的公司;新的公司可以战胜老牌的公司。没有一家公司可以永远立于不败之地。要得到成功,一定要以最快的速度、最有魄力的作风不断创新。 第十三定律:最终必须获利 尽管网络革命是一次非常了不起的革命,但是,所有公司对股东最终的责任仍是获利。对于一家网络公司来说,股东们可以延长他们对获利的耐心,让公司从注意力开始做起,但是最终它必须能够获取利润。对于这一点,华尔街直到今年4月Nasdaq股市大跌时才开始理解。 第十四定律:实虚必合 很多人原来认为网络公司与传统公司总是对立的,因为AOL(美国在线)曾挑战传统媒体,Yahoo!曾挑战传统载体,Amazon曾挑战传统书店。但我认为:现实的传统业务与虚拟的网络业务最后终将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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