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标准化战机不容贻误
时间:2023-07-11 02:30:02 | 作者:admin
我们在抱怨一种迟缓,我们给物流标准化号脉,我们抱怨条码印刷不规范以至扫描器无法读取或读取错误;我们抱怨制造商自立标准,阻碍自动识别;我们抱怨制造商不追加条码成本投入,导致更大的物流成本;我们抱怨企业素质低,无法正确使用代码。这一切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因为中国在物流标准化的过程中踏入了许多误区,延误了战机。 一、所谓“自主产权”根本没有体现价值 在标准化道路上,中国曾走过不少的弯路,其中一个很典型的误区就是所谓的“自主产权”。中国标准化机构早期开发了不少有“中国特色的标准”,如机械零件的标准,中文电脑操作系统的标准等等,而这些标准随中国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和国际贸易的日益频繁而自动消失了,原因主要是没有商业价值。全球化的结果使采购商或消费者越来越喜欢采用国际公认标准的商品,只有这类商品的价格最低,质量最好。当一个标准是公认最好的,必然有最多的零配件供应商大量生产符合这个标准的零配件使整体商品的成本最低,也必然有最多的技术人员来完善它使质量最好。我们不能以我们有大量的产品暂时还不是出口产品为借口来自立体系,因为现在不出口并不意味将来不出口,我们不出口并不意味国外没有同类产品进入中国市场。只要是没有地域限制的商品,我们在制定相关标准时就必须有放眼全球市场的视野。 为方便政府采购和电子商务的交易而正式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GB 18937-2003《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标识代码编制规则》的出发点似乎没错。这个14位的代码无疑去掉了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分配给中国的区码690~692这三位,但是我希望我们的统一标识代码不是为了摆脱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自立门户而制定。我们知道国际商界流行的两个商品编码体系为北美的通用产品代码(U.P.C.),和为世界上90多个国家所采用的国际物品编码(EAN)。U.P.C.正是同我们的统一标识代码一样没有国家区码,而美国人原来的想法就是同中国标准化机构某些官员的想法一样,“希望能建立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标准体系,从而使建立在这一体系之上的产品数据库等应用也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更理想的状况是,通过统一代码的成功推行,使这一体系成为国际标准。” U.P.C. 是最早开发的商品编码系统,同EAN两相抗衡了许久,但是最终开发U.P.C. 的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决定同国际物品编码协会联合推行EAN.UCC体系。其中很重要的理由是:EAN的读码器兼容U.P.C.而U.P.C.的读码器则无法读EAN码,而且EAN拥有庞大的国际市场,全球化是采购商、零售商采用何种代码体系最主要的考量标准。我不是认为美国人做不到的事情中国人就做不到。我想质疑我们标准化官员的问题是: 一、作为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标识代码载体的中国国家产品及服务信息库向不向国际市场开放? 二、统一标识代码同国际上流行的编码体系兼不兼容?三、统一标识代码同中国物品编码中心重复编码的部分算不算资源浪费,这种浪费还要持续多久。 三、拿来主义本身并无可耻之处 中国物流标准化的另一误区是:当我们采用一项国际上已经通用且行之有效地做法之前,很喜欢花大量时间人力物力重新证实一下这个做法的科学性。今年3月26日中国外经贸部正式改称国际通用的商贸部,虽然还事物于本来面目但是时光已经过去了几十年了。物流标准化的路程也是如此,当你还在研究、证实和仿效一个已成熟的标准,别人已经又迈出了一大步。拿来主义并不可耻,人类的文明就是站在前辈的肩傍上得于发展的。 我们来回顾一下商品编码历史。1973年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简称UCC)建立了U.P.C.条码系统,实现了该码制标准化。1976年在美国和加拿大超级市场上,U.P.C.码的成功应用给人们以很大的鼓舞,次年,欧洲共同体在U.P.C.-A码基础上制定出欧洲物品编码EAN-13和EAN-8码。1981年欧洲物品编码协会(简称EAN)发展成为一个国际性组织,改名为“国际物品编码协会”。日本从1974年开始着手建立商品编码的应用技术POS系统,研究标准化以及信息输入方式、印制技术,并全面转入条码技术及其系列产品的开发工作,10年之后成为EAN最大的用户。 欧洲人意识到这个商品编码的重要性后,他们不是去重复美国人的过程,而是转向另一超前领域――编码的全欧洲化乃至全世界化;而日本则是进入商品编码的应用领域。他们的自主产权都是在美国人还没有来得及想的领域去寻求突破,而不是在一个成熟的技术中寻求所谓的“自主产权”。1988年12月28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家技术监督局成立了“中国物品编码中心”。1991年.4月“中国物品编码中心”代表中国加入“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十五年过去了,我们商品编码标准化进程仅停留在如何推广开来及制定自己一套代码的讨论上,能不让人着急吗?我们为何不能在一些超前的物流标准化技术上有所突破呢?如“群识别”技术,也就是让载有商品的容具在通过识别光束时同时记录所有商品的信息,这种技术的成熟将大大改善目前世界物流业的局面。超市收银台不会再拥挤;仓库不再需要有人手盘点、出入库;核对车辆中的物品将会轻而易举。另一新的技术就是供应链中加在运输工具或容具或托盘上用于取代传统静止流程卡的智能物流码,该智能码在经过每一物流节点可以被刷新修改并把信息传回控制中心,当任务完成回到原点可以被重置。这种配合GPS的技术将使物流优化变得很容易。 如果我们以刚起步,所以跟不上来解释中国在物流标准化的迟滞是可悲的,一个三番五次为自身在技术竞争中落后找借口的民族也是可悲的。采用已存在最好的物流编码体系,抓紧时间开发一些超前的技术标准才是中国物流标准化应走的路。中国海关总署采用世界海关组织制定已被将近两百个国家地区采用的《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来做征税及统计的依据,而把精力放在开发电子通关体系上。 中国海关总署做出了明智的决择,其它物流环节环节呢?实际上EAN自建立以来,始终致力于建立一套国际通行的全球跨行业的产品、运输单元、资产、位置和服务的标识标准体系和通信标准体系。EAN.UCC系统目前已经成为全球公认的通用商业语言(THE GLOBAL LANGUAGE OF BUSINESS ),其目标是向物流参与方和系统用户提供增值服务,提高整个供应链的效率,加快实现包括全方位跟踪在内的电子商务进程。EAN.UCC是在条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但已经覆盖了供应链中的每一个点。1997年EAN全会,国际物品编码协会同美国统一代码委员会(UCC)达成的协议,到2005年数据库中将商品代码的字段长度改为14位,取代现在的13位(EAN)码和12位(UCC)码,以实现EAN与UCC的真正统一。而我们有些标准化官员还停留在低级的认知上认为EAN.UCC系统只是为商业自动售货系统以及出口的产品而设立的。所以《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标识代码编制规则》中的产品代码部分是多余的,也即中国境内的同一产品将来没有必要同时拥有14位的国际物品编码和中国独有的14位产品标识代码两种编码。我认为只有服务统一标识代码才是必要的,因为服务是有地域限制的,同现存的国际标准挂钩是不太现实的。《全国产品与服务统一标识代码编制规则》是为将现在由卖场掌握的以及没有掌握的有关产品和供应商的信息都集中到中央数据库中,为发展电子商务搭建一个基础性的信息平台。然而早在1985年,欧洲就获联合国授权推动国际电子数据交换通用标准UN/EDIFACT,电子商务是其中的一个子集,而电子商务产品编码用的自然是国际物品编码协会的EAN.UCC系统。我们的电子商务信息平台是不可能脱离国际的电子商务平台而独立存在,如果我们执意使用不同的产品代码,我们将来一定会付出代价去建立一套代码翻译系统。当然,整体物流的标准化比商品编码标准化复杂得多,但是我们可以举一反三来处理同一系统的问题。市场经济的源动力就是以让企业能以最短的时间得到最大的利润,物流标准化的宣传、导向离不开这个原则,标准化进程的误区自然也不存在了。 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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