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天石:中国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分析
时间:2023-06-30 12:00:02 | 作者:admin
中国B2B研究中心讯) 摘要:本文从实践出发,以交易成本理论和价值链、供应链理论为主要基础,对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了剖析,研究了中国现阶段农产品电子商务主要应用的模式;在此基础上比较评价了当前适合中国国情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对今后一段时期较具前途的电子商务模式进行了探讨。 一、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现状 结合近年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实践,本文归纳出以下七种具有代表性的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业务模式: (1)目录模式(catalogue),也有学者把这种模式称之为网上黄页(Web Yellow Page),(2)信息中介(Information Intermediary),(3)虚拟社区(Virtual Communities),(4)电子商店(e-shop),(5)电子采购(e-Procurement),(6)价值链整合(Value Chan Integration),(7)第三方交易市场(Third-Party Marketttpiace)。 通过归类分析,把七种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大体上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初级模式,包括目录模式、信息中介模式、虚拟社区模式。其共同点是不进行农产品实物的网上交易,而是为农产品网上实物交易提供服务。 1、目录模式,一是链接到某一综合信息平台上(门户网站如雅虎等);二是建立自己的网站用以发布信息。这种模式主要是介绍各类公司的经营特点,推荐产品,宣传企业的业绩。 2、农产品信息中介模式,主要是以提供信息中介服务来帮助农产品企业获得相关农产品信息,在某种程度上仅仅是商务服务行为。 3、农产品虚拟社区,虽然能为整个价值链或价值链系统增加信息交换量,但并不属于价值链上的任何一个元素。因为如此,它正式成为一种附加功能,主要用它为其他商业模式(电子商店、第三方交易场所、价值链整合商)提供辅助功能。其发展上也存在着局限性。 通过总结可以发现:上述这三种模式主要是从不同的角度分别为农产品企业的电子商务提供宣传、信息和交流沟通服务,基本上只是一个信息交换平台,仅仅是电子商务发展的初级模式。 第二类是电子商务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实力的高级模式:包括电子商店模式、电子采购模式、价值链整合模式。其共同点是进行农产品实物的网上交易。但是它们的情况又各不相同。 4、农产品电子商店模式的驱动者一般是卖方或买方单方,整个模式的发展受宏观网络环境和客户对网络采购偏好的影响很大。另外,交易过程需要交易各方如中介方、金融、物流、保险、税务的配合,一般不具势力的网站,在目前环境下很难实现交易。 5、农产品电子商务的电子采购模式实施的前提是农产品企业内部信息化已经完善,并且需要将后端应用连接起来的灵活接口,在此基础上要增加适合企业的供应链系统,物流配送系统,只有这样库存管理以及相应的电子采购系统完善配套才能实现,也就是说要实现ERP、CRM、SCM及电子采购系统的融合才能实现该模式。而目前中国的实际情况是大多数农产品企业连内部信息化尚未实现。故现阶段要采取此种模式较为困难。 6、开展价值链整合电子商务模式的,主要是资金比较充足的上市农产品企业或行业内知名企业集团,对于一般企业应用这种模式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障碍。主要表现在:环境问题、相关价值链上企业间配合问题、人才问题等方面,而最重要的还是资金问题。虽然电子商务能够降低交易成本,但是,庞大的资金投入也不是一般企业所能承担的。即便能够承担,庞大的初期投入、长期维护运营费用跟降低的交易成本之间的比较优势一时也很难平衡。因此,一般来说,采用价值链整合模式的农产品企业自身必须是一个具有号召力的大企业或服务提供商,往往这种模式的采用者大多是具有知名品牌和较大的规模的农产品企业。对于中国来说,农产品企业目前绝大多数的还是中小型企业,开展价值链整合的电子商务还比较困难。所以,农产品电子商务价值链整合模式的采用,在现阶段普遍推广具有较大的局限性。 第三类是适于中国国情并具有相对发展优势的第三方市场模式。 本文从电子交易的角度对农产品电子商务七种模式进行了综合分析,从分析中可以看出,任何模式都是与特定的需求、资源环境信息相关的,没有什么“模式”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其适应性、其优劣是相对而言的。在中国目前的经济环境下,本文认为现阶段采用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应用于中国农产品电子市场具有广泛的实际意义。 7、第三方市场模式应用于中国农产品电子市场具有广泛的实际意义。因为,中国农业中小型企业及农户占企业总量的99%,它们与大企业相比,有着自身的弱点,如资金不足、生产规模小、缺乏人才、营销网络过窄等。而电子商务是未来企业的主流生存方式之一,因此,越来越多的中小企业甚至农户开始涉足电子商务领域。但是,一个完整的电子商务系统是十分复杂的,需要企业有相当大的投入,而这对于实力不足者来说是一大难题。在这种情况下,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的优势就显露出来,为大宗农产品交易提供了平台,具有较高的匹配能力。往往能在买方和卖方都十分分散的情况下取得成功。 总之,不同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解决或缓解了目前农产品贸易中存在的不同的问题,因此有不同的网络适应性:价值链整合和第三方交易市场能有效地解决农产品交易环节过多的问题;信息的畅通、透明能够规范交易各方的行为,网上商店、电子采购、价值链整合、第三方交易市场四种模式中规范的交易流程、科学的交易方式能够减少传统交易中存在的交易不规范的顽疾;农产品电子商务的七种主要模式都具备信息的收集、发布功能,并且采用这些模式的企业为了聚集人气和提供完善的服务,都加强了信息的服务能力,使参与者能得到比较全面的相关交易信息,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信息不对称性;信息中介模式能有效降低农产品交易中收集信息的成本;电子商店、电子采购、价值链整合、第三方交易市场能分别不同程度减低交易成本;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通过有效的网上交易手段及和约交易,能够减少交易的波动幅度;同时,针对农产品交易量大、生产的季节性和区域性特点,农产品电子商务也有不同的模式适应性。 本文根据中国现阶段与农产品贸易的特点和电子商务的适应性,进行匹配分析(表1)。 表1:农产品及其贸易特点和电子商务模式的适应、匹配分析表 目录模式 信息中介 虚拟社区 电子商店 电子采购 价值链整合 第三方交易市场 价值链环节多 V V 交易不规范 V V V V V 信息不对称性 V V V V V V V 交易成本大 V V V V V 交易量大 V V V 价格波动大 V V 生产的季节性 V V �� �� �� �� V 生产的区域性 V V V V V 资料来源:本研究归纳整理。 从表1中我们可以看出: 1、根据目前中国农产品及其贸易的特点,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中的目录、信息中介、虚拟社区等以信息服务为主的模式具有普遍实用性,目前这些模式已得到业内广泛认可和普遍应用。 2、农产品企业开展网上销售,首先需要在网上展列所经营的产品,必然应用网上商店模式。一般来讲,农产品企业开展网上采购之前,都会建立自己的网上采购系统,在网上向自身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因此往往农产品企业也采用电子采购业务模式。 3、部分大型农产品企业对上下游供应商和经销商等中小型企业有较大的吸引力,彼此构成了庞大的供应链和价值链体系。这些大型农产品企业已经开始用网络整合价值链,以提高自身的竞争能力。 4、具体到大宗农产品电子交易中,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比较符合农产品及其贸易的特点,是农产品流通领域主要采用的业务模式。第三方交易市场面向企业和用户形成了综合性的公共平台,其特点是包含了其它模式所不具有的一些功能,比较符合中国农产品及其贸易的特点,是目前大宗农产品交易中主要采用的模式。 二、适合中国现状的农产品电子商务模式―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 第三方市场模式除了降低交易成本而外,相对于其它模式而言,还有其它主要优势: (1)价格优势。 加入或参与某一第三方市场模式网站的电子商务平台所需费用少之又少; (2)信息优势。 第三方市场模式的专业化运作,专业化推广、专业化服务,往往知名度较高,信息量巨大,以中国粮食贸易网(www.cctn.net.cn)为例,每天更新几百条专业信息。 (3)技术优势。 第三方交易市场较大的交易规模和其必备的管理技术力量,能较好地体现该模式的一般技术优势。 (4)集聚优势。 信誉好的第三方交易市场往往能够吸引一大批企业加盟,从而积聚数量庞大的企业数据库,这种积聚优势往往具有良好的示范效应。 本文在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分析中发现:这些第三方交易市场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在具体运营中,都有相对成熟的经营思路和营收模式。而其它电子商务模式则大多停留在为企业本身服务的层面。另外,从中国各类农产品电子商务公司获利的角度来看,采用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的企业赢利状况较好,这也从另一方面反映了这种模式在中国的适应性。 综上所述,这七种模式中,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在目前阶段或者说在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起步阶段更为适合中国的国情,具有较广泛的实用性。 三、电子拍卖是较具前途的第三方交易市场模式 1、国际上农产品电子商务的运用主要通过电子拍卖方式进行。(注)由于农产品生产往往都是数量极大,所以在交易中,不仅交易数量巨大,而且交易十分频繁。国际上著名研究机构麦肯锡的默思卡尼表示,不同的第三方市场会适合不同的产品线,大宗商品类型的产品很合适拍卖模式的第三方交易市场。 2、农产品的电子拍卖被国内外广泛应用。2003年底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公布2003年电子商务与发展报告指出,目前农产品销售采用多种不同的在线销售模式。电子拍卖在农产品贸易方面得到广泛使用。在过去几年中,已经建立了棉花、谷物、大豆、木制品、牲畜、奶制品及多种其它食品等许多电子拍卖市场。本文在电子拍卖一章已介绍,欧美、澳大利亚、亚洲的日本、韩国等发达国家及中国台湾的各拍卖市场提供电子拍卖服务 。在国际发达国家积极发展本国农产品电子拍卖的同时,中国国内也出现了许多农产品电子拍卖模式的成功案例。 3、电子拍卖模式具备诸多优势。尽管在线拍卖采用与交易厅离线拍卖具有相同的程序,但前者在便捷、灵活,成本等方面优于传统方式。使用电子拍卖交易系统后,竞买人再不需要扯着嗓子叫价,也不需频频举手,看到所买的货物价格适合时只需按一下手中的竞价器即可,拍卖人员即通过移动式电子拍卖车(移动式拍卖)或电子拍卖控制台(固定式拍卖)来主持拍卖,避免了因环境吵杂而引起的失误。此外,电子拍卖第三方交易市场可以解决交易过程中的各项事务,如货物理货、拍卖竞价、资金结算、客户资料管理、数据分析等,所以整个拍卖交易过程除需几个技术人员控制电脑外,其余全部工作都可以交给电脑进行操作,拍卖效率可以大大提高。 4、农产品电子拍卖方式已经越来越引起了政府各涉农部门及重点企业的重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3年启动了农产品批发市场试点项目建设,在对农产品批发市场硬件设施进行更新改造的同时,根据不同地区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发育程度,各地政府利用国债投资对重点市场的信息管理系统、信息采集发布系统、电子结算系统以及电子拍卖系统给予适当补助,积极扶持农产品电子商务项目的建设。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控股中华粮网,准备在各地的储备粮收购和轮换中,采用电子拍卖模式。 5、国内为了保障农产品电子商务经营活动的规范开展,加强了电子拍卖法规建设。《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规范》对大宗商品电子交易详细规定为农产品电子拍卖提供经营依据和行为规范。 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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