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三方物流存在的问题及发展思路(下)
时间:2023-06-28 04:50:01 | 作者:admin
□ 中国远洋物流有限公司 常良峰 杨沛 政策建议 为促进我国第三方物流快速健康发展,我们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1.明确物流企业概念,进一步明确行业界定标准和特点。 建议将具有第三方物流特征的企业界定为物流企业,以利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目前,可以考虑将中物联认定的5A级物流企业(65家)明确为狭义的物流企业,根据物流业一体化运作、网络化经营的实际,调整现有政策思路,明确支持物流企业规模化、一体化、网络化、国际化发展。未来可以考虑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进一步优胜劣汰并扩大范围。 2.按政府主管部门划分和物流业态划分,分门别类管理。 在明确物流企业概念,规范行业准入制度之后,建议在工商企业名录上增加物流企业类别,并与传统的运输企业、仓储企业、铁路企业、民航企业并列为独立的企业类别,继而国家统计局统计数据上增加物流行业统计分类,国家税务总局根据物流业特征制定相关税收政策,财政部、交通运输部等政府部门可分别制定针对性和指向性较强的相关管理和扶持政策。在目前的政府主管部门格局划分下,按照物流业态划分,分门别类管理(详见表2)。 3.在税收政策上重点扶持培育我国大型物流企业。 建议结合我国物流行业的竞争环境,考虑到我国物流产业安全问题,优先考虑具有行业主导地位的大型本土物流企业,将其确定为营业税优惠政策的扶植对象。建议借鉴国内部分地区及国外鼓励扶持现代物流业的税收返还政策,在营业税扶植政策上给予大力支持。 4.鼓励具备一定条件的物流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建议在政府资金支持和政策保障上鼓励和支持具备一定条件的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增资扩股、加盟连锁和委托管理等方式对中小物流企业进行兼并、重组和托管。建议要鼓励现有运输、仓储、货代、联运、快递企业,进行功能整合和业务延伸,不断提升一体化服务能力,加快向第三方物流转型;支持制造企业和物流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联合、合资、合作等多种形式进行资产重组,联合组建第三方物流企业;要鼓励物流企业深入了解制造企业物流和供应链运作模式,提供定制化服务。 5.为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提供方便,允许使用总部已取得各类资质,为跨区域运营提供便利。 建议要允许物流企业异地设立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消除为物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人为设置的各种障碍。建议有关部门调整和明确物流相关业务的资质登记要求,允许企业分支机构统一使用总部取得的各类资质证明。建议取消对跨省市总分机构物流企业实行“就地预缴”的政策,允许企业所得税总分机构统一申报缴纳;放宽物流市场准入政策,为物流企业异地经营提供方便。 6.优先发展 “两业”联动示范工程和重点项目。 建议相关的企业和政府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两业”联动的重要性,切实把“两业”联动作为启动物流需求、推进制造业升级的重点工程。建议通过试点、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广,以起到“以点带面”的效果。可以考虑,首先在列入调整和振兴规划的九个产业中,积极推进“两业”联动。 7.采取积极财税政策鼓励 “两业”联动发展。 为落实《规划》中扩大物流市场需求的措施,建议在税收、财政资金支持、增值税进项抵扣、人员安排等方面应予优惠鼓励有条件的国有制造企业分离物流资产、外包物流需求。同时在土地置换、税收、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应予优惠扶持物流企业承接或租赁制造企业物流设施并提供一体化物流服务。 8.抓紧解决物流税收试点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建议把国税发[2005]208号文中“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界定为试点企业及其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参股公司,将物流企业在“库存分拨管理”环节完成的装卸、盘点、搬倒、分拣、加工、包装、信息服务等解释为试点政策中“仓储业务”的内涵,推行试点企业对个体车辆营业税代扣代缴并代开发票的政策,研究改进“自开票纳税人”的相关政策规定。 9.继续完善营业税试点政策,保证物流企业正常运转。 建议在对现代物流业准入的基础上采取营业税试点政策,通过采取“单税目、单税率、单税基、单发票”的营业税政策,彻底解决物流业重复纳税、税负过重的问题。在微观上支持物流企业一体化运作和网络化经营,提升我国物流企业的竞争能力;在宏观上能发挥国家经济调控职能,完成经济结构调整、实现发展和振兴我国物流业预期目标。 10.鼓励物流园区政府主导建设,龙头物流企业专业化运营管理。 建议出台优惠政策,鼓励龙头物流企业兼并收购存在问题的现有物流园区;同时考虑物流园区等基础设施建设投资较大且具有公益性质,应对其予以必要的融资政策支持,通过财政补贴、贷款援助、风险投资和直接融资等方式加以解决。可以考虑设立物流园区发展专项资金,对于纳入省级总体布局规划、具有发展潜力的物流园区给予优先贷款和贴息。 11.维护全国交通运输管理的统一性和权威性。 建议清理各地不同执法标准,设立全国性的统一执法与处罚标准,全国统一执法程序、统一执法规范、统一执法用语。建立全国公路执法申诉、投诉平台,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申诉、投诉。同时建立对全国公路运输执法队伍的考核程序,严厉处罚违规执法及执法舞弊现象。 12.支持大型物流企业 “走出去”。 建议要支持国内大型物流企业通过多种方式,整合购并国际物流资源,建立覆盖全球的物流网络;简化项目审批程序,完善信贷、外汇、财税、人员出入境等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在境外投资的资本金注入、外汇使用等方面给予支持;了解和介绍国外投资环境,为走出去企业提供信息和法律援助。 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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