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商为何不爱第三方物流
时间:2023-06-18 11:10:01 | 作者:admin
□ 乔春洋 目前中国大型家具商场几乎都采取商物 (物流和资金流)分离的方式,即顾客在购买家具时,先付少量定金,货款在家具送到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经顾客最终确认后才全部付清。基于这些因素,物流对家具行业的重要性可见一斑。 目前中国大型家具商场几乎都采取商物(物流和资金流)分离的方式,即顾客在购买家具时,先付少量定金(一般为200~300元),货款在家具送到指定地点安装完毕经顾客最终确认后才全部付清。基于这些因素,物流对家具行业的重要性可见一斑。对家具行业而言,物流活动决不仅仅是单纯的同城配送,而是涵概了配送、仓储、搬运、安装、代收货款、采购物流等多方面的集合体。其中创新、超常规、满足个性需要的增值服务(如安装、代收货款等),一经推出就受到广大家具经销商的欢迎。 统一物流配送不仅可以减少经销商的资金投入,更重要的是可以使经销商从他们不擅长的业务中解脱出来,专注于营销工作。就目前的中国家具行业来说,物流对企业成功的重要度高,企业处理物流的能力相对较低,应采用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公司运作的模式,以降低物流成本,分散经营风险,提高顾客服务水平,以增强市场竞争力。下面以家具卖场为例对此加以说明。 家具企业如何管控物流 一是选择具备条件的第三方物流商。物流商必须具有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业务章理和具有法人资格的负责人,以使之能与经销商或配送中心(见下文)订立物流服务合同;从配送中心接收货物后,即签发自己的物流服务单证以证明合同的订立、执行和货物接收并开始对货物负责;必须对服务全程中的货物遗失、损害和延误运输负责,因此必须具有开展业务所需的流动资金和足够的偿还能力;物流服务商必须能承担物流服务合同规定的与仓储、运输、搬运、安装等服务内容有关的责任,并保证把家具交给物流服务单证中指定的收货人,即最终顾客。因此必须选择具有与合同要求相适应的、能承担上述责任技术能力的第三方物流。 二是成立配送中心。配送中心一般由家具卖场与物流服务商共同组成,其中家具卖场的工作人员负责对物流服务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与经销商进行协调;物流服务商进行具体操作,并对其运作行为承担后果,双方人员共同以配送中心工作人员的名义出现。 三是做好重要环节的服务工作。购买家具的客户基本上都与家具卖场在同一城市,配送中心不仅为经销商提供送货服务,实现配送,更使各经销商通过配送中心建立信息交换平台,并通过提高车辆的装载率降低各经销商的物流成本;为经销商提供仓储服务,并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实现在线查询库存信息,使经销商及时了解销售、库存情况;为经销商提供采购物流服务,从源头上为经销商节省物流成本,并使之真正从物流中解放出来。 搬运、安装环节对家具的影响很大,加之物流作业人员代表公司形象,所以配送中心须配备专业的高素质的搬运工、安装工队伍,并负责他们的岗前岗中培训和思想道德教育,定期考核,竞争上岗,配送中心所有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卖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和行业相应的操作规范。配备车况良好、手续齐全的车辆,实行责任运输,保证运输质量,特别要备有符合运输要求的特殊装置或专用设备等。 四是货款回收。剩余货款的全部回收是每一个经销商的愿望,是配送中心物流活动继采购物流、仓储、搬运、安装后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重要的一个环节。如果前面各项工作(尤其是安装)全部做到位,那么货款的全部回收应该不成问题。但难免有极少数顾客在商品本身质量及服务的各项环节都没有问题的情况下恶意拖欠全部或部分货款,这也对配送人员的素质及处理问题的方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家具企业为何不选第三方 为什么国内绝大多数的家具企业未采用第三方物流? 首先,从家具企业自身方面来看。 其一,传统思想根深蒂固。目前,我国多数企业还奉行一种“麻雀虽小,五脏俱全”的管理思想,从原料采购到产品销售全部由生产企业自己完成。特别是对于那些财务状况还能令人满意的企业来说,他们不愿意改变现状,不愿意通过物流外包的方式来改变现有的企业经营模式。 其二,担心利润受损。许多生产企业将物流视为“第三利润源泉”,害怕利润受损,因而自建物流系统,不愿向外寻求物流服务。 其三,抵制人事变化。由于仓储、运输等工作技术含量相对较低,所以内部设有物流部门的企业,容纳了不少冗员。企业如果将这些业务外包给第三方物流,则意味着大批员工被解雇。在企业存量得不到妥善解决,职工未被安置的情况下,企业是不会去选择第三方物流服务的。 其四,对第三方物流缺乏认识。第三方物流行业相对来说还很年轻,许多企业还很陌生,还没有认识到它的重要性。他们担心如果失去内部物流能力,便会因对第三方物流的过度依赖而失去对采购和销售的控制权。 其次,从第三方物流企业的方面来看。 其一,规模小,实力弱,服务功能不全。除了新兴的外资和民营企业外,大多数第三方物流企业由计划经济时期商业、物资、运输、粮食等部门储运企业转型而来。条块分割严重,企业缺乏整合,集约化经营优势不明显,规模效益难以实现。大多数物流企业只能提供单项或分段的物流服务,物流功能主要停留在储存、运输和城市配送上,相关的包装、加工、配货等增值服务不多,不能形成完整的物流供应链。 其二,物流渠道不畅。一方面,经营网络不合理,有点无网,第三方物流企业之间、企业与客户之间缺乏合作,货源不足,传统仓储业、运输业能力过剩,造成浪费;另一方面,信息技术落后,因特网、条形码、EDI等信息技术未能广泛应用,物流企业和客户不能充分共享信息资源,没有结成相互依赖的伙伴关系。 其三,人才匮乏,设施落后,管理水平低。我国物流业还处于起步阶段,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尚未跟上,人才缺乏,素质不高。物流设备落后、老化,机械化程度不高,无法满足客户特定要求。 其四,制度不健全。第三方物流市场秩序还不规范,行业道德低下,人们的公平竞争、公平交易意识淡薄。另外企业融资制度、产权制度、产权转让制度、市场准入退出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等不能适应企业经营的要求,因而限制了第三方物流企业自身的发展。 上一页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