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扩围之物流行业调研报告
时间:2023-06-14 16:00:02 | 作者:admin
摘要:从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地区的物流企业将不再缴纳营业税,改缴增值税。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的税率;仓储业企业适用6%的税率。这对于仓储业企业来说,可谓一片欢呼;但是对于以运输业为主的物流企业来说,恐怕就高兴不起来了。 一、行业简介 随着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和现代物流对经济发展的重要性逐步为人们所认识,物流产业正处于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现代物流通过将信息、运输、仓储、库存、装卸搬运以及包装等物流活动综合起来形成一种新型的集成式管理,而对货物和人员的位置信息的掌握和利用成为各种管理活动的关键之一。 近年来,世界现代物流业呈稳步增长态势,欧洲、美国、日本成为当前全球范围内的重要物流基地。 中国物流行业起步较晚,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物流业的市场需求持续扩大。进入21世纪以来,在国家继续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政策的影响下,中国物流行业保持较快增长速度,物流体系不断完善,行业运行日益成熟和规范。 调查企业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内资企业占79%,港澳台投资企业占7%; 外商投资企业占14%。在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10%;私营企业占26%;股份有限公司占10%;有限责任公司占28%。 中国物流企业登记注册类型划分 二、物流企业现状 调查企业汇总数据显示,2010年物流企业货运量比上年增长19.4%,货运周转量增长17.5%,配送量增长46.4%,装卸搬运量增长22.3%,流通加工量增长13.6%,均保持较快增长。 2010年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由去年同期下降11.3%转为增长34.3%。在全部调查企业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的企业占82.9%,,同比提高26.5个百分点。仓储服务收入增长是最低的,有25.9%。信息及相关服务收入增长速度对快,高达90%。 物流企业收入状况统计 从物流企业类型看,2010年综合型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幅最大,比上年增长34.7%;运输型物流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增长35.2%;仓储型物流企业增长22.2%。 表 1 重点调查物流企业主要经营指标增长情况(单位:%)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利润额 总计 34.3 31.0 100.3 综合型 34.7 41.9 39.7 仓储型 22.2 22.6 20.4 运输型 35.2 21.9 152.4 调查企业汇总数据显示,2010年物流企业主营业务利润比上年增长100.3%,盈利企业占全部调查企业的91.6%,所占比重同比提高6个百分点。 物流企业盈利水平明显提高,调查物流企业收入利润率为11.4%,同比提高5.9个百分点。其中,收入利润率大于10%的企业占41.4%,同比提高10.4个百分点;收入利润率小于3%的企业占32.8%,同比下降9.6个百分点。 图3重点调查物流企业收入利润率分布情况(单位:%) 2011年全国重点企业物流统计调查 从物流企业类型看,仓储型企业最低为2.4%,综合型企业收入利润率为7.5%,运输型企业收入利润率最高为15.1%。运输型企业中,水上运输企业受业务量快速增长影响,收入利润率为11.5%,同比提高7.8个百分点。道路运输企业则由于燃油价格、用工成本上涨等因素影响,收入利润率为5.9%,同比下降1.2百分点。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外商投资企业收入利润率最高,达46.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次之,为29.6%;内资企业最低,仅为9.9%。但从增长情况看,内资企业收入利润率同比提高3.9个百分点,增幅明显高于其他类型企业。 2010年物流企业人均利润为14.5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增长30.4%。从物流企业类型看,综合型物流企业人均利润最高为17.5万元,运输型企业为13.2万元,仓储型企业最低仅为5.2万元。 三、2012年上海增值税扩围对物流行业的影响 在上海,备受关注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自今年1月1日启动以来,至今已经过去两个多月时间了。在这两个多月的时间里面,大部分企业在这次试点中真正得到了税负降低的实惠。据上海市国税局、地税局局长顾炬介绍,目前上海不少企业已在利用改革机遇,积极整合业务资源,优化供应链,转变经营方式,拓展业务空间。 但是,在物流这个领域里面,这次试点恐怕就不是所有的企业都欢迎的了。 物流企业划分 众所周知,物流企业分为综合型、运输型和仓储型。在试点以前,运输、装卸、搬运是按照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仓储、配送、代理按照5%征收营业税,当然这里面包含着大量重复征税的问题;试点以后,前者按照11%征收增值税,而后者按照6%征收增值税。从数字上看,我们不妨大胆猜测,对于货运这部分来说,税率由原来的3%增至11%,压力还是很大的,而仓储部分税率上调了1%,加上其他可以抵扣的项目的话,税负应该是降低的。现在政策下,可抵扣的进项税额只有固定资产和燃料费用,,对于2012年1月1日以前的进行税额不得抵扣,占物流行业成本较高的人工成本不可抵扣的,这就让相当多的物流业内人士感到非常郁闷。 物流 试点前营业税率 试点后增值税率 数量上的变化 运输 3% 11% 增加8% 仓储 5% 6% 增加1% 近期中国物流与采购联合会的测算验证了我们的猜测,以从事运输、仓储、快递和货代一种或者多种业态的物流企业的65家样本企业测算,这些企业2008-2010年年均营业税的实际负担率是1.3%,其中运输业务负担率为1.88%。 以国内某大型零单物流企业为例,原来购进的大量固定资产,以及折旧都不可以抵扣,燃油成本、人力成本,过桥费成本三项占总成本60%以上,这部分成本的进项税额也是不能抵扣的,即使剩下的成本都可以抵扣,增值税发票也不一定都能取得,所以对于运输行业企业来说,实施11%的增值税税率确实过高了。经过该物流企业的财务负责人测算,企业的实际税收负担增加了2―3倍,这对于平均利润率只有3%左右的运输业来说,压力还是很大的。 该企业的财务总监提到,目前对于运输型的物流企业来说,希望政府下一步可以考虑将企业以前的固定资产抵扣一部分,并且将增值税率适当调低,6%左右是最好的,另外,对于占总成本大部分的人力成本,燃油成本,过桥费用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抵扣一部分。这样可以减轻企业的大部分税收负担,利于企业长期发展,同时,对于也有利于优化税收结构。 总之,对于此次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改革,总体上还是起到了优化税制结构,推动了结构性减税进程的作用,是中国税制改革迈出的重要一步。相关企业得到了切实的优惠,但是,在改革的过程中,对于一部分企业,特别物流企业的税率,进项抵扣的细节方面的状况还是有待商榷的。关于如何既保障企业的利益又能使税改有序进行,是今后相关部门应当着重关注的地方。 作者观点不代表立场(全文完) 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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