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无车,承运人,经营,许可]我省无车承运人经营许可证件颁发全面完成

时间:2023-05-18 18:42:35 | 作者:admin
  1月25日,春节假期最后一个工作日,晋江市运管所向传化物流颁发经营许可证,至此,我省全面完成无车承运人审批许可工作。   根据省厅《福建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管理办法》要求,面对新业态、新模式,各级运管机构,开门纳谏、广开言路,广泛征求企业的意见建议;结合实际,主动靠前、优化审批程序,全部按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审批任务。   下阶段,各级运管机构将主动对接税务部门,落实“营改增”相关政策,在开票资格、进项抵扣、额度监管等方面予以支持,为无车承运人创新纳税服务方式;在应用微信平台、网上办税、预约办税、延时服务等新型办税模式上给予支持;努力争取地方政府支持,落实地方优惠政策,努力形成“洼地效应”;积极协调税务、通信、保险等部门,提升服务水平,并加强对平台监管,做到在管理中服务,在服务中管理,确保我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通讯员 蒋斐虎)   兰州晚报讯(记者许晗)记者昨日从省运管局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确定的甘肃建投、甘肃物产集团、甘肃西运等7家试点企业已全部与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平台完成对接。至此,我省无车承运人试点已初具运行条件,可以开展试点工作。   据了解,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完成监测平台对接后,将由各省(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试点企业开展4个方面的运行监测工作,即对试点企业的运单数据与实际承运车辆运行轨迹数据等进行比对,加强试点企业运输业务单证与其实际运行数据的一致性监测,并与税务等部门做好信息协同对接;对试点企业、实际承运人、实际承运车辆的经营资质进行比对,加强对运输过程和实际承运人经营行为的动态监测;对试点企业的保险赔付制度落实情况、服务质量管控情况、业务投诉处理情况等进行动态监测,加强对试点企业的信用评价;通过对试点企业运单数据的动态监测,对试点期间试点企业业务增长和拓展、运营组织模式创新、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情况,以及管理部门法规制度及标准规范创新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原标题: 原标题:我省7家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完成监测平台对接
  • 上一页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