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货运发展状况,政策梳理及发展建议|物流|货运|承运人
2021年,网络货运业务覆盖全国31个省级行政区划单位、333个地级市,区县网络覆盖率接近90%。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1968家网络货运企业(含分公司),整合社会零散运力360万辆、驾驶员390万人,全年完成运单量6912万单。约占全社会营运货车保有量的17. 4%,比2020年提高了6. 8个百分点,平台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网络货运市场的发展给道路货运行业带来了巨大的影响,尤其是市场结构的变化。以往公路货运市场存在主体数量多、规模小、组织化程度低的问题,网络货运平台的产生有效组织了市场资源,头部效应逐步显现,探索出了“互联网+”推动传统货运行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的可行路径。据不完全统计,网络货运企业中货运量排前十的企业,占全国网络货运企业完成货运总量的60%以上,且互联网平台在跨边网络外部性的影响下,还将继续维持这种集中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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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行业整体情况
一:地域分布
网络货运业务发展情况与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基本一致,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并自东向西业务数量递减。正式上传单据的31个省(区、市)中,单据上传率排名前三位的省份依次为:河南、宁夏、贵州,后三位的省份依次为:湖南、北京、新疆;车辆资质合规率排名前三位的省份依次为:黑龙江、吉林、山东,后三位的省份依次为:新疆兵团、新疆、浙江;驾驶员资质合规率排名前三位的省份依次为:辽宁、吉林、云南,后三位的省份依次为:新疆兵团、广东、浙江;轨迹合规率排名前三位的省份依次为:吉林、河南、江西,后三位的省份依次为:新疆兵团、湖南、新疆。从市场集中度看。道路货运经营的头部效应逐步显现,改变了多年来行业“多、小、散”的发展格局,有效推动了传统货运行业的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排名前十位的网络货运企业整合运力规模89.7万辆,占总运力规模的78%;完成运单量1147.2万单,占完成运单总量的59.3%;完成交易额344.7亿元,占完成运费交易的57.5%。
二:运输特征
甩挂运输得到推广应用,牵引车和挂车数量占整合运力规模的76.3%,其中牵引车与挂车数量比为1∶1.6。网络货运企业完成多式联运单量2.7万单,运输组织模式由公路运输向多式联运延伸。网络货运覆盖的商品品类较为全面,其中以大宗物资和快速消费品为主,两者均占45%左右的份额。网络货运企业逐渐开展城市配送和农村物流业务,运单量合计占比约13%,网络货运向城乡物流配送领域延伸。
三:社会经济效益
网络货运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最大限度地降低车辆空驶率、缩短司机等待配货时间。据统计,长途线路运输方面,运费降幅在2%~4%;短途线路方面,运费降幅在1.5%~3.5%;有效降低空驶率2%~5%。有效提高了司机收入水平。司机依托平台,充分利用返程运力资源,找货、等货等不产生收益的时间大幅削减。网络货运企业整合货车司机月均收入约1.1万元,高于行业平均水平30%~40%。网络货运企业拓展增值服务,提高市场竞争力。部分网络货运企业将单一运输服务拓展为供应链综合服务,创新集运输、运费保理、责任保险、车辆养护维修等于一体的多元化经营模式,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合规经营
网络货运企业制定经营服务标准体系,提高网络货运服务品质,规范实际承运人运输行为,减小经营风险,不断降低货损货差和投诉率。利用先进信息技术进行运输过程可视化管理、全程可视化动态跟踪管理,确保货物全流程监控,保证货物安全。部分企业采用区块链技术,真实记录物流各环节交易数据,确保运输单证真实可靠,信息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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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领域政策梳理
2016年8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在全国启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鼓励引导各地积极探索“互联网+”物流新业态、新模式、新服务。该文件界定了网络货运的性质和功能定位,说明了试点的范围、条件和内容,制定了详细的组织管理流程。在文件指导下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纷纷选择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物流信息平台应用较为充分、拥有稳定货源、社会信誉好的企业参加试点。
2017年3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做好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工作的通知》,公布了283家试点企业名单,明确了运行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运输业务监测、运输资质比对、服务质量及信用监测和运行绩效监测,以及运行监测的具体组织安排和工作要求等,同时发布了无车承运试点企业运行检测平台接入指南和无车承运试点运行监测分析报告编写指南。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组织相关单位开发建设了无车承运人试点运行监测系统(目前已升级为“交通运输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建立电子单证报送机制,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试点运行监测,有效规范了试点企业经营行为,防控试点风险,为推动试点工作顺利开展起到重要的支撑保障作用。
2017年11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了2017年底对首批无车承运人试点企业进行考核的具体办法,从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两个层面明确了试点企业的退出条件,不满足考核条件的将取消试点资格。
2018年2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无车承运人试点考核合格企业名单的通知》公布了经过考核的229家试点企业名单,并为其延续一年试点资格到2019年2月底。同时提出要进一步完善试点监测平台功能,提高数据报送质量,做好异常单证处理和数据保密工作。文件中要求试点企业增补资金流水单,于2018年4月前完成联调测试正式上传。这项文件进一步加强了业务真实性的风险防范。
2018年4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通知》主要从加强试点运行监测评估、优化试点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推动完善相关税收保险政策、强化运输安全管理及加强技术创新和经验推广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试点工作要求。
2018年10月,《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无车承运人试点综合监测评估情况的通报》要求,对2018年上半年试点企业的表现进行了综合评估,公布了各省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综合监测评估排名,以及无车承运试点企业综合监测评估前30位和后20位的排名状况,旨在通过综合评估,在行业内树标杆、找典型,同时督促排名靠后的省份和企业加强试点工作整改,确保达到试点预期效果。
2019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加快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明确提出,要“大力发展无车承运人等道路货运新业态”,“加快制定出台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办法”,规范“互联网+”物流新业态发展。
2019年9月,《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布,为期三年多的无车承运人试点正式宣告结束。该办法在系统总结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形成。对符合相关条件要求的试点企业,可换发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未纳入交通运输部无车承运人试点范围的经营者,可按照该办法申请经营许可,依法依规从事网络货运经营。“网络货运”这一新业态正式获得交通新业态的官方认证,成为引领带动货运物流行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力量。同期发布的《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服务指南》《省级网络货运信息监测系统建设指南》《部网络货运信息交互系统接入指南》三个指南,对网络货运平台申请资质、上线运营、数据接入做出了明确要求。
2020年1月,《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正式实施,有效期2年,企业可申请经营范围为“网络货运”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
2021年9月29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四批多式联运示范工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31日,交通运输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长《网络平台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管理暂行办法》有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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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货运发展建议
网络货运是“互联网+”在交通运输领域创新应用的典范,体现了数字经济平台化、共享化、价值化等特征。到2020年,网络货运已从最初专注于解决物流信息不对称的车货匹配平台发展为以客户需求为中心、数字科技重构全流程服务的一站式体验平台;以信息为核心节点,延伸至相关业态的物流生态圈服务模式。通过互联网平台集约高整合物流资源,可以降低全社会物流成本、激发市场主体潜力,对推动道路货运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为推进交通强国建设、畅通国内大循环提供新的发展动能。为推动网络货运高质量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一:网络货运企业应不断拓展服务模式
建议网络货运企业以道路货物运输为基础,不断拓展多式联运、城乡配送、冷链物流等服务模式,充分利用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进一步增强资源整合能力、提高物流资源配置效率,切实降低物流成本,推动国民经济循环和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二:网络货运企业应不断延伸服务链条
建议网络货运企业依托互联网平台,拓展保险金融、供应链管理、车后市场等服务链条,为上游货主及下游实际承运人提供多种产品服务,增强平台黏性,不断创造新的、附加值较高的生态模式。
三:网络货运企业应规模化发展
网络货运企业与传统道路运输企业不同,借助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可以实现对更多的货源、运力资源的整合、配置,且随着整合资源的规模增加,网络化、规模化效益越突出,对行业的引领作用就越强。
四:应依托网络货运系统建立应急调度制度
网络货运整合众多社会运力资源,信息化、组织化、灵活性程度较高,在应对重大公共卫生事件、重大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运输组织上的先进性。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部级交互系统、省级监测系统、网络货运平台三级网络货运系统体系,建议依托网络货运系统,研究建立应急物流协调机制,满足应急保障物资运输的需要。
2022年是不平凡的一年,在欣喜于网络货运发展的同时,企业仍需切实了解并满足客户的需求,改善整体服务流程,加强信息之间的整合,有效控制成本和效率,积极面对未来的机遇与挑战。展望未来,网络货运将不断规范、健康、有序发展,资源整合效率不断提升,降本增效成效更加显著,集约化、规模化程度逐渐提高,为现代流通体系构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实有力的运输保障。
文章来源:https://k.sina.com.cn/article_5324736808_13d610928001013ri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