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危险品海运出口流程

时间:2023-05-18 14:33:04 | 作者:admin
非危险品海运出口流程 整箱货(非危险品)海运出口流程大概流程如下:   揽货→询价→订舱→接受托运申请→订舱确认→排载→发放空箱→装箱→进场→边检→申报→报检→报关→配载(装船计划)→审提单→船东确认费用→预借购付汇联→缴交一切费用→签单→向货主催款→货主确认并支付钱款→开具商业发票→放单/做电放/做SEAWAYBILL   (一)揽货→询价→订舱→接受托运申请→订舱确认   一、业务员揽货,接受货主询价   揽货期间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   1、 发货人   2、 收货人   3、 通知人   4、 品名(中英文)   5、 目的港、中转港   6、 柜型柜量,超重柜特殊说明(如为特种柜,则需详细的货物尺寸,长*宽*高,毛重,体积等,有时还需要更为详细的货物装柜次序,及摆放示意图。)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GP=67CBM 12*2.38*2.38 55 25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7、 危险品、冷冻货特殊说明   8、 装运期限(是否有信用证要求)   9、 配载要求(出船证等)   10、货物交运日期以及交运方式   11、运费结算方式(预付、到付金额),是否第三地付款   12、是否指定船东   13、是否有要求申请目的港N天免柜期   14、提单签发时是MB/L还是HB/L,是否第三地签单   二、航线主管根据业务员所述要求向船公司询价,争取申请更低的价格,以供货主选择。   (Ⅰ)若直接与船东订舱,则应注意以下几点:   1、 该船东是否有接至货主所述之目的港   2、 是否可以接超重柜   3、 是直航船还是中转船,在哪里中转   4、 几天可到达目的港   5、 该航次挂靠什么码头(厦门的海天、象屿、国际货柜)   6、 该航次舱位是否紧张,是否可以保证舱位   (Ⅱ)若为指定船东,在必要时(如运价更低廉)可以通过第二家货代进行订舱,但是除注意的几点与船东相同外,还应在订舱前确认以下几个方面:   1、 在出提单时,是否要改SHOPPER或其他资料   2、 在货主有要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申请N天目的港免柜期   3、 提单签发时是MB/L还是HB/L   4、 是否可以保证舱位   (以上仅适用于海运费预付FREIGHT PREPAID)   三、航线主管与船东/货代谈妥运价,且货主接受业务员报价后,签署出口货物代理委托书S/O(订舱单),业务员便可订舱,至文件部门打印一份无格式的托运单,并在上面标注明船期、运费、柜型柜量、及货主的特殊要求、我司订舱人电话,传真等。托运单传毕后,便可向船东催传订舱确认。   同时,业务员填写完整的公司业务封皮,并标注清楚各项费用的成本及费收数额,拖车公司,报关行及其电话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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