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公路运输组织与经营方式

时间:2023-05-18 14:22:29 | 作者:admin
  公路运输的组织和经营方式   公路运输的组织和经营方式主要有以下4种:   ①将车辆出租给用户定次、定程或定期使用。   ②根据运输合同或协议派车完成运输任务。一般用于货物运输。   ③组织定线、定站、定时的客货运班车。客运班车是公路汽车旅客运输的主要形式。货运班车是汽车零担货物运输的主要形式,因此一般为零担货运班车。   ④按用户托运货物的要求 ,调派、组织车辆合理运行。为了提高公路运输效率和降低运输成本,公路运输的组织形式和方法不断有新的发展。   已广泛开展汽车集装箱运输(见集装箱运输)、拖挂运输、集中运输等。   (1)拖挂运输是以汽车列车取代普通载货汽车运输货物,它可以增大车辆的载重量。   (2)汽车列车是由牵引车或汽车与挂车组成,两者间能摘能挂,既可按需要灵活调配车辆,又可实行甩挂运输。   (3)甩挂运输是在一点装货和一点卸货、或一点装货和多点卸货、或多点装货和一点卸货的固定线路上,配备数量多于汽车或牵引车的挂车,以便到达装卸货点时,甩下挂车装卸货,而汽车或牵引车可挂走已装卸货的挂车,进行穿梭式的往复运输。   (4)集中运输是由一个汽车运输单位把货物从一个发货点(车站、码头、仓库等)运往许多收货点,或从许多货物点运往一个收货点,这样收、发货单位不必派人取送货物,节省了人力;还可以合理调度车辆,减少车辆空驶,提高运输效率;并为使用汽车列车、专用运输汽车和装卸机械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汽车运输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计算单位   汽车运输成本计算对象是企业的各项运输业务,也是各项营运费用的承担者。营运费用的汇集、分配以及成本计算,都要以成本计算对象为依据。汽车运输企业的生产经营活 动,主要是运输业务。根据管理上的需要,对于货物运输业务,需要设置不同的成本计算对象和成本计算单位。   汽车运输成本计算对象   汽车运输企业的营运车辆其车型较为复杂,为了反映不同车型货车的运输经济效益,应以不同燃料和不同厂牌的营运车辆作为成本计算对象。   汽车运输成本计算单位   汽车运输成本计算单位,是以汽车运输工作量的计量单位为依据的。货物运输工作量,通常称为货物周转量,其计量单位为“吨公里”,即实际运送的货物吨数与运距的乘积 。为计量方便起见,通常以“千吨公里”作为成本计算单位。不同车辆的计算单位不同。   汽车运输完全成本核算程序   汽车运输完全成本的核算程序,主要是指成本的会计核算程序。   根据企业的营运管理的要求,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成本计算单位、成本项目和成本计算方法;   由车队根据费用支出和生产消耗的原始凭证,按照成本计算对象、费用类别和部门对营运费用进行归集、分配并编制各种费用汇总表。   根据各种费用汇总表或原始凭证,登记各种明细分类帐,并将其辅助营运费用、营运间接费用按成本计算对象分配和结转计入“运输支出”、“其他业务支出”帐户,确定各项业务应负担的费用,计算各种业务成本。   企业根据车队、车站等所属单位上报的成本核算资料,汇总分配企业各项费用,编制企业成本计算表。   汽车运输企业的成本计算期费用   汽车运输企业的运输成本,应按月、季、年计算从年初至各月末止的累计成本。一般不计算“在产品”成本。营运车辆在经营跨月运输业务时,一般以行车路单签发日期所归属的月份计算其运输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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