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进出口经营权来料加工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应提交资料介绍

时间:2023-05-18 14:21:54 | 作者:admin
无进出口经营权来料加工企业办理注册登记应提交资料介绍 1、《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申请表》; 2、《企业情况登记表》、《企业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其中法人代表、会计人员必须登记填写)(以上表格向海关领取); 3、经贸主管部门批准其进行加工业务的批件连同企业协议(合同)正本两份及复印件一份; 4、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二份; 5、国税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6、《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7、企业财务会计制度、与进出口业务有关的帐簿及科目设置情况一式二份; 8、银行出具的《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9、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具的《加工企业生产能力证明》。 办理时限:三个工作日
  • 上一页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