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国际货运出口流程

时间:2023-05-18 14:21:00 | 作者:admin
海运国际货运出口流程 一、接受货主询价和询船期 1、 海运费询价: ① 需掌握发货港至各大洲,各大航线常用的,及货主常需服务的港口,价格;问清工厂货何时可以好,由此判断要提供给货主的船公司的船期以及报关时间是否来得及。 ② 主要船公司船期信息; ③ 需要时应向询价货主问明一些类别信息,如货名,危险级别等。(水路危规) 2、 陆运询价:(人民币费用) ① 需掌握各大主要城市公里数和拖箱价格; ② 各港区装箱价格; ③ 报关费、商检、动植检收费标准。 3、 不能及时提供的,需请顾客留下电话、姓氏等联系要素,以便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回复货主。 二、接单(接受货主委托) 一般客户至少提前一周向货代发出正式海运出口委托书,由客户服务部负责此票货物的操作跟踪,其会以书面形式与客户确认订舱,同时通知客户船名、航次、提单号、预计开航日、进港日、截关日等订舱信息。 接受货主委托后(一般为传真件)需明确的重点信息: 1、 船期、件数 2、 箱型、箱量 3、 毛重 4、 体积 各项型最大体积为:( 长*宽*高 ) 可装体积, 可装重量 1×20’GP=31CBM 6*2.38*2.38 25 17MT 1×40’HC=76CBM 12*2.7*2.38 1×45’GP=86CBM (注:GP general purpose 普通箱;CBM cubic metre 立方米;MT metric ton 公吨 ;HC high cubic 高箱 ) 5、 付费条款、货主联系方法 6、 装箱情况,拖装还是场装 (门到门还是内装 ) 三、订舱 1、 缮制委托书(十联单); 制单时应最大程度保证原始托单的数据正确、相符性,以减少后续过程的频繁更改。 十联单: 第一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货主留底)(B/N) 第二联:集装箱货物托运单(船代留底) 第三联:运费通知(1) 第四联:运费通知 (2) 第五联:场站收据(装货单)(S/O) 第五联副本:缴纳出口货物港务费申请书 第六联:大副联(场站收据副本) 第七联:场站收据(D/R) 第八联:货代留底 第九联:配舱回单(1) 第十联:配舱回单(2) 2、 加盖公司订舱章订舱: 需提供订舱附件的(如船公司价格确认件),应一并备齐方能去订舱。 3、取得配舱回单,摘取船名、航次、提单号信息。 四、装箱(做箱) 确认装箱方式,如确认港口场站装箱(场装),我司将书面提供送货地址及送货时间;如确认工厂装(拖)箱,我司将与客户商定装箱时间并按时安排拖车到客户指定地址装箱。 1、 拖装:填妥装箱计划中:时间、船名、航次、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联系人、地址,电话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2、 场装: 填妥装箱计划中:船期船名航次、中转港、目的港、毛重、件数、体积、进舱编号等要因,先于截关日(船期前两天)1~2天排好车班。 3、取得两种做箱方法所得的装箱单(CLP) 五、报关(有时同时、有时先于做箱) 客户最晚在结关日前2天将全套报关单据送达我司,一般情况下报关所需单据:   A、标准格式的出口报关委托书(正本);B、商业发票(正本);C、装箱单(正本)   D、报关单(正本);E、出口收汇核销单(正本);F、贸易合同副本   G、发货人在当地海关注册的备案号(十位编码) 1、了解常出口货物报关所需资料。 ① 需商检  商检通关单(如委托我司办理商检换单,则需提供商检换单凭证)   报检委托书(如委托我司办理商检换单或货物需要熏蒸) ② 需配额 ③ 需许可证 ④ 需产地证 ⑤ 需提供商标授权、商标品名 ⑥ 出口香港地区货值超过$10万,其他地区超过$50万,核销时需提供结汇水单(复印件) ⑦ 需提供商会核价章 2、 填妥船名航次,提单号,对应装箱单(packing list),发票,所显示的毛重净重,件数,包装种类,金额,体积,审核报关单的正确性(单证一致)。 3、 显示报关单所在货物的 “中文品名”,对照海关编码大全,查阅商品编码,审核两者是否相符,按编码确定计量单位,并根据海关所列之监管条件点阅所缺乏报关要件。 4、 备妥报关委托书(正本),报关单,手册,发票,装箱单,核销单(正本),配舱回单(十联单第五联以后),更改单(需要的话)和其他所需资料,于截关前一天通关。 5、 跟踪场站收据,确保配载上船。 6、 凡是退关改配的,若其中有下个航次,出运仍然需要,诸如许可证,配额,商检,动植检之类的文件资料,退关、改配通知应先于该配置船期一个星期到达,以便(报运部)顺利抽回资料,重新利用。否则只会顺延船期,造成麻烦。 六、提单确认和修改 我司将在开船前1至2天向客户传真提单确认件,待开船后按客户确认内容出具正本提单并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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