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运输]大事件!!天津港禁止接受公路运输煤炭??

时间:2023-05-18 14:09:57 | 作者:admin
  为切实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环境空气质量,相关部门制定了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征求意见稿。其中,在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放的建议下,提出了天津港禁止接受公路运输煤炭这一要求,具体指出,7月底,天津港不再转运煤炭,转由张唐铁路经唐山港转运,9月底前,天津和河北所有集疏港煤炭一律由铁路运输,禁止柴油货车运输集疏港煤炭。   据了解,天津港去年全年完成煤炭吞吐量达到1.097亿吨,同比大幅增长1511万吨,历史上首次实现煤炭吞吐量过亿吨,并创历史最高纪录,其中汽运煤运输发挥了重大的作用。但若此规则一旦确定,就等于截断了天津港的其中一道供给源,将对天津港的煤炭存量造成极大影响。同时,这部分汽运煤货源也将会被分流到其他港口,这对于北方其他港口无疑将会是一个新的发展契机,也许各港口的地位将会面临重新洗牌。   另一方面,天津港是最大的汽运煤接收港,若天津港完全禁止接受汽运煤,那以此为起始地的煤炭汽运需求定将逐渐下降至冰点,运力增多,运费下降,对于跑这条线路的货车司机来说无疑是一个噩耗。此外,意见稿中明确性地规定天津和河北所有集疏港煤炭一律由铁路运输,预计铁路运输形势将会因此有所好转,汽运对铁运的冲击将会有所减弱。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界定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行为和相关责任主体有关事项的通知》发布,有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等情形,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失信当事人名单。   经确认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将在“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布。对于失信当事人名单中的货运车辆,在联合惩戒期间,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应当列入严重违法超限超载运输   失信当事人名单:   1   货运车辆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2   货运车辆驾驶人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   3   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业整顿的   4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擅自改装机动车,情节严重,被吊销经营许可的   5   指使、强令车辆驾驶人超限运输货物,被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处以2万元以上罚款,或者1年内被给予3次以上行政处罚的   6   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超限运输行政许可,或者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行政许可的   7   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源头单位、大件运输企业无正当理由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8   因堵塞交通、强行冲卡、暴力抗法、破坏相关设施设备,被公安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   9   因违法超限超载造成重大责任事故且负同等责任以上的   10   暴力抗法致人死亡或伤害的。   上述各项中的“超过”“以上”包含本数。“1年”从初次领取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算起,可跨自然年度。   此外,《通知》还强调要切实加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统计汇总,经确认严重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当事人名单,将在“信用交通”网站进行公布。对于失信当事人名单中的货运车辆,在联合惩戒期间,不享受“绿色通道”免收车辆通行费的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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