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车承运人]一张图告诉你“无车承运人”究竟是什么?

时间:2023-05-18 18:49:54 | 作者:admin
  九月份整个行业被治超霸屏了,那接下来的十月份就轮到”无车承运人“试点话题荣耀登场。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在10月份即将展开,这也意味着物流行业在模式上将迎来一场大创新。   虽说“无车承运人”试点即将如火如荼,但是,很多人对于它是什么,一直都是云里雾里,还有人说“无车承运人”就是物流业的“黄牛”,这么说“无车承运人”就不开心了。下面这张图让你彻底看懂究竟什么事“无车承运人”,别把这种新模式与“黄牛”搞混淆了。      看了上面的图解,各位物流人是不是更了解“无车承运人”了!   想要了解更多物流行业动态、实时新闻相关信息可以关注微信订阅号:慧联运订阅号(微信号:hly-dy)更多新闻等着你!   公路运输市场中,个体运输户占有半壁江山。这里的个体运输户是一种生活化的称谓,在税法上实际叫“其他个人”,就是未经工商登记但从事营利活动的自然人(出于生活习惯,以下仍称个体运输户。想来也不会引起什么歧义,因为实践中因为买辆货车就去办理工商登记的人实在是太少了。)这些群体并没有纳入税务管理中,自然无从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大货车运输服务的需求方基本是一些大型的工业企业或经营大宗工业品的商业企业。无疑,它们是需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否则无法承受高额的所得税和增值税损失。但个体运输户无法向他们开具发票。运输服务接受方的税收合规需求催生了“无车承运人”。[1]   在《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中是这样定义“无车承运人”的: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现行试点的“无车承运人企业”,多在其《道路运输许可证》的经营范围中加注“无车承运”表述。《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规定无车承运业务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无车承运人让人不禁想到前段时间热播的《人民的名义》,里面提到任何人想贷款必须行贿,为此,一个精明的商人王大路设计了隔离风险的“防火墙”:找财务公司提供经纪服务去向银行申请贷款。无车承运人同样能起到这样的隔离作用,运输服务接受方可以安心接受增值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金了。但也不排除有的税务工作人员认为,实际提供运输服务的是个体运输户,无车承运人是虚开发票。这种情况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9号)出台以前比比皆是,现在也未必就彻底消失了。   下游运输服务接受方可以高枕无忧了,但无车承运人呢?意见同时要求:“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将营改增相关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细化试点企业增值税征管具体流程和监管要求,协调解决增值税征管中开票资格、进项抵扣、额度监管等实际问题,规范试点企业纳税行为,强化税收监管,防范税收风险。”通知说的很到位,三个实际问题:一是开票资格,二是进项抵扣,三是额度监管。无车承运人开票资格的问题,即使从民事法律关系的角度分析也没什么问题,36号文又明确了按照“交通运输业”缴纳增值税,所以应该是解决了;额度监管的问题,随着征管改革也已经不是问题了。按照最新的征管规范,除了变更防伪税控系统开票限额,纳税人申领发票是即办事项,无需任何审批;第二个,进项抵扣,估计所有的无车承运人心都还悬着呢。   按照网上流传的某信息公司提供的解决方案,笔者逐一评价其税收合规风险,并在此基础上给出自己的建议。   首先说明一点,在交通部的意见里,无车承运人倾向于利用互联网+的经营模式。但本文并不排除利用线下建立联系的情形,只要是以承运人身份签订合同,再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就都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事实上,交通部的意见及36号文也并没有故意要排除这类情形的意思。   一、各种进项抵扣解决方案及合规分析   (一)将运输车辆作为固定资产作进项抵扣   个体运输户以无车承运人的名义购买车辆,机动车发票直接开具给无车承运人。   评析:   资产是由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无车承运人并不能实际控制车辆,不属于该无车承运人的资产,将相关进项税金抵扣,涉嫌偷税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能辩解的理由:税务局举证其不能实际控制车辆难度较高。难度或许高,但并不是不能举证,比如通过双方签订的合同以及外调,比较容易发现。   而且在坐实证据之前,无车承运人既然将车辆当作自有资产,就应该将车辆产生的所有收益作为自己的收入申报,但却不能取得相对应的成本和进项抵扣,这是一个巨大的风险。   (二)直接虚购成品油增值税发票   各地燃油增值税虚票市场价格在 2%~4.5%,平均采购成本为3%,并按照不超过销项总额40%的额度做燃油进项。   这种作法简单粗暴,赤裸裸的让他人为自己虚开,税额超过一万即入刑,实为下下之策。   (三)大型运输企业的“安永模式”   将企业分拆成两类主体,一类是以实际或名义拥有的车辆为资产的重资产运输公司,对外开具11%的运输行业增值税发票;另外一类是以物流综合服务公司(货代公司)名义对客户签约,对外开具6%的物流服务发票。此种模式最初是由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的安永提出的,因此被称为“安永模式”。   评析:   1.物流服务和运输服务是不同的概念。货代公司如果提供物流服务,提供协助联系车辆等物流服务,按6%税率开具物流服务没有任何问题。但如果一方面购进关联公司的运输服务取得11%的抵扣,另一方面将相应运输服务以6%税率的物流服务名义销售给下家,也是典型的虚开发票,危害同上。   2.危害到下家利益,下家也不同意,市场难以拓展。   (四)中小型运输企业的 “按次租赁”模式   无车承运人通过线上或线下就具体某单业务联系个体运输户后,设计单次租赁协议。在单次租赁期内,其成品油、轮胎、修理费由无车承运人抵扣。如个体运输户能向其开具车辆租赁费,可另行抵扣。   评析:   1.成品油、轮胎等消耗与该次租赁业务建立关联难度较高,有较高的虚开稽查风险。税务官员普遍认为只有自有车辆或长期租赁车辆其运营产生的生产成本才能进入到运输公司进行抵扣,税企争议较大。   改进建议:无车承运人可以与个体运输户建立长期租赁合同,该租赁期内,个体运输户所有的业务都以无车运输人的名义签订合同,无车运输人为个体运输户的所有业务都开具发票,并作为自己的收入申报,这样可以较好解决抵扣资格问题。面临的问题可能是取得发票困难,可以组织专门队伍索取发票。   2.给付司机报酬,须履行个人所得税及社保费用代扣代缴。   (五)单车异地开票   “单车异地开票”是指以单个车辆的所有者或者使用者为主体,在业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车籍所在地视为为“本地”,业务发生地视为“异地”包括:业务委托人所在地、发货人所在地、收货人所在地。单车可以在固定期间内选择上述任一主管税务机关履行纳税义务,并申请代开专用发票。   评析:   1.“其他个人”不能代开专用发票,所以无车承运人需要经其授权,为其代办工商登记。   2.结构性税差高达8%,超过实际增值,造成超额税负。   以上方案各有利弊,综合比较,在当前无更新政策出台的前提下,笔者认为第四种方案的改进版,将按次租赁改为长期租赁可能更符合税务机关的实务要求。一般来说,个体运输户在某段时间内业务线路和服务客户相对固定,安排专门团队为其打理进项抵扣事项是可行的,比如按规定索取成品油发票、修理费发票等。但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司机和个体工商户是其他个人,无法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司机提供的劳务费和车辆租赁费无法取得抵扣。对现行税收政策的改进建议是放开对其他个人代开专用发票的限制。这样,无车承运人可以取得更多合理的抵扣,也将“长期租赁”模式下的所有经济关系都纳入了税收管理,也为个体运输户和司机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管理提供了抓手。   这种模式最大的弊病是有超额税负的存在。由于租赁费和个人劳务费上游的增值税链条没有打通,所以无车承运人只能接受3%的超低抵扣率,承担了超过实际增值部分的税负。一个彻底的办法是模仿农产品核定扣除政策,对无车承运人的实际增值率进行测算,按其输出的运输服务量核定其各项支出的进项税额。一方面有效降低税企双方的遵从风险和管理风险,另一方面也将无车承运行业控制在一个合理的税负,减少对公路运输市场价格的干扰。考虑到农产品核定扣除行业并未完全摆脱对发票的依赖,所以能发挥理想作用的无车承运核定扣除还必须是一个升级版的核定扣除方式。在下一篇文章里,我们讨论造成无车承运行业众多困扰的制度原因,并尝试提出根本性的解决方案。   本文来源于明税研究中心,作者小郭说税。   [1]应该说,集约整合零散物流资源,提升运输组织效率是无货承运人产生的主要原因; 但从法律角度看,税收合规风险比组织效率对于运输服务接受方来说更重要。虽然爱好风险的商家更倾向于效率。   冷链运输由卸装、包装、保管一直到输送都必须有实时可视化的温度控制,才能维持原来的价值,让用户吃得放心、用得舒心。冷链物流中完整记录物资所处环境的温度,对于其保鲜以及问题原因的调查有着积极的作用。   近几年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冷藏车的智能化已经成为业界的趋势。在刚刚结束的2018年冷藏车技术研讨会上,与会嘉宾就这一问题进行了探讨。   青岛解放:“解放行”系统   冷藏保温车作为公路冷藏运输最主要的运载工具,主要由汽车底盘和车载冷藏厢组成。冷藏保温车的技术进步离不开汽车底盘的发展。   在本届研讨会上,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解放)工程师管功岗透露,青岛解放作为解放重要的卡车生产基地,一汽解放青岛采用国内唯一的串联式底盘整体喷漆线,首家实现三层漆膜,耐候性能、耐盐雾性能大幅提升,拥有“节约、高效、舒适、安全”四大核心优势。   冷藏车智能化需要主机厂和专用车企业两方面发力。围绕着专用车智能化,早在2017年青岛解放率先在行业推出了“解放行”系统,打造智能卡车。管功岗透露,2017年1月份起,青岛解放为出厂的每一辆JH6产品安装了“解放行”系统。“解放行”是一汽解放青岛汽车有限公司自主开发的车联网智能服务平台,以云平台为依托,打造“汽车数据+”应用模式,是汽车信息化、智能化多协议、多网络的大数据平台。“解放行”APP分产销版、服务版、车队版、司机版4个版本,分别针对代理商、服务站、车队管理、单车司机应用,选择相应的版本下载并安装,注册成功后,便可进入解放行车联网系统。   “解放行”系统,能为冷藏车用户做什么?   1、精准货源推送   解放行系统整合多家超级物流平台,可根据不同车型车况和位置,精准推送充足货源信息,能充分满足用户个性化运载需要   2、一键救援服务   解放行系统提供一键维保预约服务、一键呼叫道路救援服务、一键联通远程专业指导   3、专用货车导航   货车专用导航地图独家提供限速限高限宽、限载限行限排、加油加水住宿、实时路况天气早知道。   4、 金融互联网+   网上抢单支持线上支付, 提供第三方平台保障,资金交易安全风险可控 提供大数据信用评估、大数据二手车评估、个人小额白条快速支付、零首付购车优惠等服务。   5、智能化行车管家   通过车辆故障智能诊断、智能分类、智能提醒服务,车辆维修、保养及时提醒,让用户对车辆故障早知道、早预防、早打算。   6、智能化数据分析   智能锁车防盗、车辆定位功能、车辆行程智能分析、行车轨迹回放、里程油耗统计。   7、智能化车队管理   “解放行”APP车队版:提供车队车辆管理、司机管理、运输线路管理、油耗管理、实时监控管理等,是用户管理车队的好帮手。同时,“解放行”提供个人车辆自由组队功能,方便车队与个体对接“无车承运人”平台,提高运营效率。   8、车联网卡友圈   解放行APP用户分为3类:认证用户、体验用户、注册用户。认证用户可获赠“ETC卡”,高速最低可享95折、畅享第三方物流平台停车优惠等服务、畅享全部会员优惠及活动……   镇江康飞:冷链管理系统   除了卡车的信息采集之外,冷藏车的智能化主要是实现功能部分,即追根溯源。在本届研讨会上,镇江康飞汽车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镇江康飞)常务副总经理谢巍透露,冷链管理系统已经成为镇江康飞的出厂标配。   镇江康飞建立了冷链管理系统,并且配备了倒车影像和倒车雷达让冷藏车更加智能。谢巍透露,镇江康飞冷藏车具有远程双向监控系统,GPS远程温度监控,将冷藏车与监控中心服务器、远程监控终端紧密连接,实现双向实时互联互通,完成智能化传输和控制。冷藏箱和保温箱配置温度自动监测系统,可以实时采集、显示、记录温度和湿度数据,并具有远程及就地实时报警系统,可通过计算机读取和存储所记录的监测数据,实时了解冷藏车在途情况,对产品温度湿度全程可控。   智能化的冷藏车温度RFID标签是实现冷藏车温度监控的核心。把读写器放在驾驶室,把RF天线引入厢体内,温度标签直接放入冷藏车内内,寻找合适的位置固定。通过读写器,将冷车内的温度变化实时传输给温控中心。控制中心负责与智能车载终端的信息交换,各种短信息的分类、记录和转发,与其它相关职能部门的网络互连,以及这些部门之间业务信息的流动,同时对整个网络状况进行监控管理。   目前智能化的冷藏车已经在血液、疫苗生鲜食品、雪糕、冻肉等配送领域崭露头角。   无车承运人”看似轻资产运营,但因其要以承运人身份介入运输过程,参与交易结算,故应收账款压力相对较大,这也是其区别于一般车货匹配平台和设备提供商的明显特征。而真正拿到银行大规模授信,保障实际承运人和托运人利益的企业少之又少。   主体责任重“承运”   根据《“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发改经贸[2016]1647号),交通运输部、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将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对符合条件的无车承运企业赋予运输经营资质,整合货物运输资源,提高运输组织化、规模化水平。   首先,通过试点工作规范运输经营行为,对每一环节进行安全监督和税收监管;其次,加强信用体系与诚信考核机制建设,并鼓励先进运输组织方式发展。   “无车承运人”的概念由英文,“Freight Broker(货运经纪)”而来,有时也被称为DTM(Domestic Transportation Management),而不是现在国内广为流传的“Track Broker”。   此前研究给出“无车承运人”的概念是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重在强调“无车”;但在实际业务中,其实更强调“承运”的重要性。   做到“无车”很容易,所有的平台类企业,甚至和物流业务不相关的企业都可以称自己是“无车”企业,但是其发生的承运服务是简单的运力信息匹配,还是真正负责全程运输并能承担相关责任,区别则很大。   笔者认为“无车承运人”的概念和认定标准应重在强调“承运”,要与“代理”区分开,与不符实际承运责任的运力信息配对区分开。在实际业务中,“代理”通过赚取佣金等手段产生运费差价,却不对实际运输业务负责,这种代理不应称为“无车承运人”。   真正的“无车承运人”应为不依赖于自有运输工具,以承运人身份签订运输合同,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风险承担能力的经营者。   垫付费用成重压   业界提到“无车承运人”必提到罗宾逊物流(C.H.Robinson),也必提到其通过先进技术进行“轻资产”运营的模式。   罗宾逊定位为世界最大的第三方物流(3PL)公司之一,2015年的营业收入达到了135亿美元,约合900亿元人民币;市值99亿美元,约合660亿元人民币。   罗宾逊物流2015年的年报显示其资产总额为32亿美元,其中流动资产为21亿美元,物业、厂房及设备总和仅为3亿美元,分别约占总资产的65%和5%。从流动资产的构成看,应收账款为16亿美元,约占流动资产的75%,约占总资产的50%。   而同期,联合包裹流动资产占总资产为33%,物业、厂房及设备总和占到总资产的52%,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56%,总资产的18%。   以此对标,罗宾逊物流固定资产类物业、厂房及设备投入相对较少,联合包裹超过一半的资产皆为固定资产。以此角度,罗宾逊物流的确是“轻资产”。反观流动资产构成,罗宾逊物流应收账款占比接近总资产一半,而联合包裹不到1/5。   从流动资产的角度,罗宾逊物流因其“无车承运人”模式,在承运过程中要垫付物流相关费用,故在应收账款上压力较大,一点都不“轻”。   再比如,回声物流(Echo Global Logistics),虽然规模没有罗宾逊物流大,但可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业务除了多式联运、公路运输、包裹运输外,还涉及国际运输,上市不到7年发展迅速。   其资产负债表显示,他们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为零,固定资产实属“超轻资产”;然而,其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的82%,也充分反映“无车承运人”在应收账这类流动资产上的“重压力”。   明确服务规范与监管模式   应收账款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保障了实际承运人的结账需要,使无车承运人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让物流变得更简单、高效。但另一方面,也将财务压力转移给“无车承运人”,甚至会间接牵涉其上游的金融企业。   国内某“无车承运人”企业曾给笔者算过一笔账,他们公司一天成交300单,平均每单要垫入1万元,一个月将近1亿元,一年就是10亿元(中间会循环授信)。由于应收账款的压力,虽然公司平台的成交单量不断上涨,但作为企业的管理者几乎无暇顾及业务如何,而是为寻找各种金融机构增加授信以缓解财务压力而疲于奔命。   美国在“无车承运人”管理上已积累了一定经验,其主管部门为美国交通部下的联邦汽车运输安全局(Federal Motor Carrier Safety Administration)。根据美国法典第13904条第49款(Title49,U.S.C.13904),美国的“无车承运人”(货运经纪)在开展业务前,需要到联邦汽车运输安全局注册登记并申请执照,申请注册单位必须满足在相关领域从业三年或有足够的证据表明在货运行业中掌握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   此外,还需要根据运输的不同货物,提供额度不等的保证金,以保障实际承运人和托运人的利益。美国的政府管理部门可以根据相关的诉讼判决和开出的罚单,从各单位的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作者单位系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来源:物流时代周刊   无车承运人劲风正吹。从去年刷爆五六人的朋友圈到今年大批物流行业企业申请无车承运人资质,再到各地公布无车承运人试点名单,颁发经营许可证一步步推进。   相关统计显示,截止目前,全国各省市公布无车承运人试点公布名单已达193家。由“互联网+”引燃的物流运输业变革如火如荼,在风口上的“无车承运人”更使得无数物流英雄竞相折腰。那么,这一轮创新风口的机遇中,乘风而上的有哪些物流企业?“无车承运人”的未来发展将走向何处?   “无车承运”即“无车企业从事货运”,也称作“无车承运人”,具体指不拥有车辆而从事货物运输的个人或单位,其通过对资源的有效整合以及多样化业务形式的创新运作,以达到多方利益共赢的目的,其本身一般不从事具体的运输业务,采取轻资产运作。    在美国,有一家物流企业,成立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并成为美国第一的卡车运输公司,全球货运排名第七位,它就是美国罗宾逊全球物流有限公司(C?H?Robinson)。然而就是这样一家营业额超百亿美元,80%营收来自于公路运输的物流公司却没有一辆卡车。   1997年,罗宾逊把在海运服务领域的“无船承运人”思想,移植到公路货运服务领域,向“无车承运人”转型。这一次大胆转型,罗宾逊抛弃了自有运输车辆,建立了整合社会运输商的信息系统。以“无车承运人”角色整合服务资源的罗宾逊,凭借着集成信息服务平台,集合6.3万家运输企业100多万辆卡车。如此大规模的公路货运企业可以承接遍及全美的公路物流服务,并可以拥有足够能力掌握服务定价权。这便是“没有一辆卡车”的物流巨头的进化史。   据不完全统计数据,中国公路运输企业有270万家,拥有车辆近800万。遗憾的是,如此庞大的群体却是各自为战。无数小运输公司和个体户以车辆为核心,在价格战和超限超载的政策法规下苦苦挣扎。国内公路货运市场迫切呼唤像罗宾逊一样“无车承运人”的出现。   从2016年4月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建设商务公共服务云平台,允许无车企业从事货运,到2016年7月2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关于印发《“互联网+”高效物流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强调“推进互联网+物流,既是发展新经济,又能提升传统经济。”再到2016年9月1日,交通部出台名为《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的文件,决定在全国开展道路货运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无车而运”企业的合法化进程一步步推进,中国“无车承运人”开始浮出水面。   在“互联网+”和传统行业转型升级成为时代主流的背景下,“无车承运人”的合法化推进成为轻物流模式发展新引擎,并为传统货运业的发展开辟出崭新的道路。   什么是轻物流企业?以往传统物流模式均以车和货为基础,而没有车的物流企业就是轻物流企业。这类以不占有资源,以搭建平台、驾驭资源为特点的轻物流企业是未来的发展趋势。   轻物流模式并非遥不可及的乌托邦。凭借着无车承运人的“轻资产”模式,C·H·Robinson罗宾逊全球物流公司已经成长为世界上最大的第三方物流(3PL)公司之一。   在中国,趁“无车承运人”风口正盛,无数企业正欲乘风而上。互联网交易平台、配货站和信息中介、卡车制造商、物流园区平台、物流供应链平台等类型的经营主体衍生出货车帮、运满满、传化陆鲸、传化易货嘀、卡行天下、日日顺等众多颇具“无车承运人气质”的企业。这其中,各路资本竞相抢注的车货匹配平台货运O2O互联网企业更是以脱胎于轻资产模式的经营在“无车承运人”领域风生水起。   在目前超过200家的车货匹配APP中,货车帮、运满满、福佑卡车发展势头颇佳。接下来,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受资本热逐的这几家货运O2O互联网企业的情况。   ①运满满创立于2013年,是国内首家基于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发的全免费手机APP应用产品,希望通过移动互联网技术构建一个综合的信息服务平台,通过云计算、大数据构建公路物流行业的信用数据库,通过信用管理实现增值服务,例如金融、卡车后服务市场等。   2013年11月,获由天使投资人王刚所投的数百万人民币天使轮投资;   2014年11月,获500万美元A轮融资,投资方为光速安振;   2015年5月,获亿元及以上人民币B轮融资,投资方为红杉资本中国及光速安振;   2015年8月,获数亿元C轮融资,马云旗下云锋领投,红杉资本中国及光速安振跟投;   2016年6月,获5千万美元C2轮融资;   2016年12月,获1.1亿美元D1轮融资。   ②货车帮成立于2011年1月,通过互联网手段连接司机与货主,在卡车后服务市场发力深耕,以此体现自身价值获取经济利益,就目前已知货车帮已涉足车货匹配、智慧物流园区运营、物流智能硬件开发、物流金融以及其它相关的公路物流基础设施平台建设的相关业务。   2015年5月,获亿元及以上人民币A轮融资;   2015年8月,获腾讯、钟鼎创投,高瓯资本Hillhouse Capital,DCM中国A+轮融资;   2016年4月,获元生资本、腾讯、DCM中国A++轮融资;   2016年12月,获由国际金融公司(IFC)和全明星基金等知名机构投资人联合领投及数家国内外知名基金跟投,现有投资人腾讯、元生资本、DCM 等都参与融资的1亿1468万美元B+ 轮股权融资。   ③福佑卡车成立于2013年10月,通过对接货运经纪人(即常说的信息中介)来掌控车辆,进而直接对接货主,成为了销售运力的集成供应商,以此来实现提高物流效率发挥自身的价值。   2014年6月,获梅花天使创投300万人民币天使轮融资;   2015年3月,获300万美元A轮融资;   2015年8月,获4500万人民币A+轮融资;   2016年4月,获钟鼎创投1亿人民币B轮融资;   尽管“无车承运人”在货运O2O互联网企业的追捧下赢得了国内物流圈的高度关注,但是以轻物流模式为依托的货运APP类平台型企业想要有一个更高层次的突破和发展仍面临无数困难和障碍。   资本逐利而来,利尽则资本消。这正是当前扣在货运O2O互联网企业头上的一个紧箍。一味等待资本的输血来存活显然不可行,那么该如何在当前繁琐冗杂的物流业内拨云见月,为中国“无车承运人”的发展开辟道路迫在眉睫。   在税率体系建设、行业标准化、市场复杂、运费结算等多重问题影响下,中国“无车承运人”的发展步履维艰。具备一定的偿付能力,明确物流运输过程中的每一个责任主体,避免低层次的价格竞争、提升服务质量、管控后续服务流程等环节的革新颇为重要。   尽管美国无车承运人发展较早,但中美两国在经济结构、文化背景方面有诸多不同之处,美国是服务业主导型社会,货物以高附加值的轻泡货为主,而中国则是工业主导型社会,大宗物资和重货占比较大。中国在推进无车承运人过程中应该更多结合中国具体国情,制定更为适宜的法令政策,可借鉴但不可照搬美国经验。   眼下,中国无车承运人政策环境日益明朗,无车承运人试点也开始落地。当前中国无车承运人试点政策的推出为中国物流行业升级迭代提供了一个绝佳的历史机遇,从美国无车承运人发展的时间来看,强化对无车承运人财务资质的要求是一个关键的政策点。轻资产不等同于无资产,无车承运人需要拥有一定的风险承担能力。与此同时,物流运输越来越注重技术创新、服务改善和流程优化。平台型企业想在无车承运人领域分一杯羹,或许还需要在创新、服务和流程上好好下一番功夫。     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承担承运人的责任和义务,通过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运输任务,这种“无车承运人”的经营模式随着“互联网+货运物流”的发展方兴未艾,并受到了国家政府的大力支持。《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改革试点加快无车承运物流创新发展的意见》中即明确指出,无车承运人的发展“对于推进物流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物流行业降本增效,提升综合运输服务品质,打造创新创业平台,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全面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交通运输部开展无车承运人试点的目的很明确,就是要逐步调整完善无车承运人的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促进行业规范、创新发展。在这个过程中,以货运大数据资源及技术服务能力著称的中交兴路将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积极整合行业资源,助力无车承运人实现“线上资源合理配置、线下物流高效运行”。   开放数据助力货运资源整合   发展无车承运人,集约整合车辆、站场、货源等零散物流资源是提升运输组织效率的前提。而在这领域,中交兴路大数据大有可为。据了解,经过多年的沉淀与发展,中交兴路已积累超400万辆的货运车辆真实有效的动静态数据,几乎覆盖了全国所有的重载货车,手机移动端行业用户超过150万,这就为在货源与承运方之间搭建平台及通道,打下了深厚的数据基础。   据中交兴路大数据显示,全国重卡车辆单车月均运营里程不足10,000公里,这就需要进一步提高车货匹配效率,缩短货车的等货时间和返程空驶率。在这方面,基于大数据挖掘、向行业提供GIS、开放API等服务的车旺智运平台,可谓是中交兴路近期推出的绝佳利器。车旺智运产品的着力点之一,即是解决行业找车找货的需求,确保车源、货源信息的准确完整及响应的灵活高效;通过精准高效匹配运力与货源,撮合货主、司机交易,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从而有效节约成本。   开放系统助力运输管理优化   对于无车承运人企业而言,在竞争激烈的当下,除了对车源、货源等资源的整合,做好货运车辆的管理服务同样至关重要。在这方面,中交兴路大数据亦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中交兴路对车辆运输的管理可谓精细化,包括TMS、运输状态、安全状况、时效管理等,通过大数据提升车辆过程监控水平,为行业用户提供优质的运输服务。”   据介绍,通过车旺智运平台,用户能实时查看车辆历史轨迹,追踪车辆行驶线路,了解停车位置、时长等。同时可以对历史轨迹进行播放,每个位置点的行驶速度、公里、线路进度等信息一目了然。系统划定班线,设置发车、到达时间,管理运输班次。实时分析发车时间、到达时间、在途时间、网点操作时间,保障运输时效,降低运输成本,提升运输安全。   在未来发展中,中交兴路还将不断深入挖掘大数据,完善平台运营与创新服务,孵化更多的业务与产品。与此同时,中交兴路将秉承开放合作、互联互通的发展理念,携手政府及行业推动无车承运人试点工作及其运营服务的标准化与规范化发展,切实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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