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货物收运
时间:2024-04-06 10:00:01 | 作者:admin
(一)特种货物
特种货物包括贵重货物、动物、尸体、骨灰、危险物品、外交信袋、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和鲜活易腐货物等。
(二)鲜活易腐货物的收运
(1)定义。鲜活易腐货物是指在一般运输条件下易于死亡或变质腐烂的货物。如虾、蟹类;肉类;花卉;水果;蔬菜类;沙蚕等。
(2)收运条件。
①鲜活易腐货物应具有必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还应符合有关到达站国家关于此种货物进出口和过境规定。
②鲜活易腐货物的包装条件:必须有适合此种货物特性的包装;凡怕压货物,外包装应坚固抗压;需通风的货物,包装上应有通气孔;需冷藏冰冻的货物,容器应严密,保证冰水不致流出;带土的树种或植物苗等不用麻袋、草包、草绳包装,应用塑料袋包装,以免土粒、草屑等杂物堵塞飞机空气调节系统;为便于搬运,鲜活易腐货物每件重量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
③标签。除识别标签外,货物的外包装上还应拴挂“鲜货易腐”标签和向上标签。
(3)文件。①货运单。货运单品名栏“Nature and Quantity”应注明“PERISHABLE”字样。②其他文件。
(4)仓储。为减少鲜活易腐货物在仓库存放的时间,托运人或收货人可直接到机场办理交运或提取手续。
(5)航空鲜活易腐货物的运输条件。①承运前必须查阅TACT规则本中的第七部分,关于各个国家对鲜活易腐物品进出口、转口的运输规定;②鲜活易腐货物应优先发运,尽可能利用直达航班;③鲜活易腐货物的数量必须取决于机型以及飞机所能提供的调温设备;④需订妥航班;⑤鲜活易腐货物运达后,应由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立即通知收货人来机场提取;⑥承运前必须查阅TACT规则本中的第八部分有关承运人对鲜活易腐货物的承运规定;⑦如果在周末和节假日无法办理清关手续,应尽量安排货物在工作日到达中转站或目的站。
(6)对几类鲜活易腐货物在处理中的要求。①鲜花;②蔬菜;③新鲜或冷冻的鱼、肉;④干冰。
(7)运输不正常的处理。如遇班机延误、衔接误班,因延长运输时间而对货物的质量发生影响时,航空公司将及时通知收货人或托运人征求处理意见并尽可能按照对方意见处理。
对鲜活易腐货物在运输途中货物发生腐烂变质或在目的站由于收货人未能及时提取使货物腐烂变质时,航空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将货物毁弃或移交当地海关和检疫部门处理,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将通过货运单填制人向托运人收取。
(三)活体动物的收运
(1)IATA每年出版一期《活动物规则》(Live Animal Regulations,LAR)。
(2)活体动物收运的基本条件:交运的动物必须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并具有卫生检疫证明;托运人必须办妥海关手续;妊娠期的哺乳动物,应观察后收运;对于动物与尚在哺乳期的幼畜同时交运情况,只有大动物与幼畜可以分开时,方可收运;有特殊不良气味的动物,不予收运。
(3)活体动物收运的包装。动物容器的尺寸,应适应不同机型的舱门大小和货舱容积;容器应坚固,防止动物破坏、逃逸和接触外界;容器必须防止动物粪便溢漏,污损飞机,必要时加放托盘和吸湿器;容器必须有足够的通气孔以防动物窒息;必要时容器内应备有饲养设备和饲料。
(4)活体动物收运的文件:活动物证明书、货运单、其他文件。
(5)活体动物的容器上应贴有下列标贴:“动物”标贴(LIVE ANIMAL);“不可倒置”标贴(THIS SIDE UP);对危害人的有毒动物应贴“有毒”标贴(POISONOUS)。
(四)危险物品的收运
(1)航空运输危险品应按照“危险物品手册”(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DGR)进行。根据所具有的不同危险性,危险物品分为九类: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易燃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类。
(2)常见的隐含危险品的物质。某些危险品,名称上虽看不出是危险品,但实际上是危险品,如电器开关可能含有水银等。
(3)危险物品文件。①危险品申报单。托运人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危险品申报单,签字后一份交始发站保存,一份随货物运至目的站;申报单必须由托运人填写、签字并对申报的所有内容负责;任何代理人都不可替代托运人签字。②货运单.上一页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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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货物包括贵重货物、动物、尸体、骨灰、危险物品、外交信袋、作为货物运输的行李和鲜活易腐货物等。
(二)鲜活易腐货物的收运
(1)定义。鲜活易腐货物是指在一般运输条件下易于死亡或变质腐烂的货物。如虾、蟹类;肉类;花卉;水果;蔬菜类;沙蚕等。
(2)收运条件。
①鲜活易腐货物应具有必要的检验合格证明和卫生检疫证明,还应符合有关到达站国家关于此种货物进出口和过境规定。
②鲜活易腐货物的包装条件:必须有适合此种货物特性的包装;凡怕压货物,外包装应坚固抗压;需通风的货物,包装上应有通气孔;需冷藏冰冻的货物,容器应严密,保证冰水不致流出;带土的树种或植物苗等不用麻袋、草包、草绳包装,应用塑料袋包装,以免土粒、草屑等杂物堵塞飞机空气调节系统;为便于搬运,鲜活易腐货物每件重量以不超过25千克为宜。
③标签。除识别标签外,货物的外包装上还应拴挂“鲜货易腐”标签和向上标签。
(3)文件。①货运单。货运单品名栏“Nature and Quantity”应注明“PERISHABLE”字样。②其他文件。
(4)仓储。为减少鲜活易腐货物在仓库存放的时间,托运人或收货人可直接到机场办理交运或提取手续。
(5)航空鲜活易腐货物的运输条件。①承运前必须查阅TACT规则本中的第七部分,关于各个国家对鲜活易腐物品进出口、转口的运输规定;②鲜活易腐货物应优先发运,尽可能利用直达航班;③鲜活易腐货物的数量必须取决于机型以及飞机所能提供的调温设备;④需订妥航班;⑤鲜活易腐货物运达后,应由航空公司或其地面代理立即通知收货人来机场提取;⑥承运前必须查阅TACT规则本中的第八部分有关承运人对鲜活易腐货物的承运规定;⑦如果在周末和节假日无法办理清关手续,应尽量安排货物在工作日到达中转站或目的站。
(6)对几类鲜活易腐货物在处理中的要求。①鲜花;②蔬菜;③新鲜或冷冻的鱼、肉;④干冰。
(7)运输不正常的处理。如遇班机延误、衔接误班,因延长运输时间而对货物的质量发生影响时,航空公司将及时通知收货人或托运人征求处理意见并尽可能按照对方意见处理。
对鲜活易腐货物在运输途中货物发生腐烂变质或在目的站由于收货人未能及时提取使货物腐烂变质时,航空公司将视具体情况将货物毁弃或移交当地海关和检疫部门处理,由此发生的额外费用将通过货运单填制人向托运人收取。
(三)活体动物的收运
(1)IATA每年出版一期《活动物规则》(Live Animal Regulations,LAR)。
(2)活体动物收运的基本条件:交运的动物必须健康状况良好,无传染病,并具有卫生检疫证明;托运人必须办妥海关手续;妊娠期的哺乳动物,应观察后收运;对于动物与尚在哺乳期的幼畜同时交运情况,只有大动物与幼畜可以分开时,方可收运;有特殊不良气味的动物,不予收运。
(3)活体动物收运的包装。动物容器的尺寸,应适应不同机型的舱门大小和货舱容积;容器应坚固,防止动物破坏、逃逸和接触外界;容器必须防止动物粪便溢漏,污损飞机,必要时加放托盘和吸湿器;容器必须有足够的通气孔以防动物窒息;必要时容器内应备有饲养设备和饲料。
(4)活体动物收运的文件:活动物证明书、货运单、其他文件。
(5)活体动物的容器上应贴有下列标贴:“动物”标贴(LIVE ANIMAL);“不可倒置”标贴(THIS SIDE UP);对危害人的有毒动物应贴“有毒”标贴(POISONOUS)。
(四)危险物品的收运
(1)航空运输危险品应按照“危险物品手册”(Dangerous Goods Regulations,DGR)进行。根据所具有的不同危险性,危险物品分为九类:爆炸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质和遇水易燃物质、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物质和传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类。
(2)常见的隐含危险品的物质。某些危险品,名称上虽看不出是危险品,但实际上是危险品,如电器开关可能含有水银等。
(3)危险物品文件。①危险品申报单。托运人必须填写一式两份的危险品申报单,签字后一份交始发站保存,一份随货物运至目的站;申报单必须由托运人填写、签字并对申报的所有内容负责;任何代理人都不可替代托运人签字。②货运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