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的国际航空运输组织

时间:2024-02-27 06:00:01 | 作者:admin
        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是政府间的国际航空机构,它是根据1944年芝加哥国际民用航空公约设立的,是联合国所属专门机构之一。我国是该组织成员,也是理事国。
  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成立于1947年4月4日,总部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该组织的宗旨为发展国际航行的原则和技术,并促进国际航空运输的规划和发展。
  主要指:
  1.保证全世界国际民用航空安全地和有秩序地发展。
  2.鼓励为和平用途的航空器的设计和操作技术。
  3.鼓励发展国际民用航空应用的航路、机场和航行设施。
  4.满足世界人民对安全、正常、有效和经济的航空运输的需要。
5.防止因不合理的竞争造成经济上的浪费。
  6.保证缔约各国的权利充分受到尊重,每缔约国均有经营国际空运企业的公平的机会。
7.避免缔约各国之间的差别待遇。
  8.促进国际航行的飞行安全。
  9.普遍促进国际民用航空在各方面的发展。
  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I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
  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下简称国际航协)是各国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组织,其会员包括全世界一百多个国家中经营国际、国内定期航班的航空公司。我国的国际航空公司、东方航空公司等多家航空公司近年来也陆续加入了国际航协。
  国际航协于1945年4月16日在古巴哈瓦那成立,目前下设公共关系、法律、技术、运输、财务、政府和行业事务六个部门。其主要宗旨是:
  1.促进安全、正常和经济的航空运输以造福于世界各族人民,培植航空商业并研究与其有关的问题。
  2.为直接或间接从事国际航空运输服务的各航空运输企业提供协作的途径。
  3.与国际民航组织及其他国际组织合作。
  半个多世纪以来,国际航协充分利用航空公司的专门知识在多个方面作出了重大贡献,这中间包括推动地空通信、导航、航空器安全飞行等新技术;制定机场噪音、油料排放等环境政策;与国际民航组织密切联系制定一系列国际公约;协助航空公司处理有关法律纠纷;筹建国际航空清算组织;推进行业自动化,促进交流;对发展中国家航空运输企业提供从技术咨询到人员培训的各种帮助;在航空货运方面制定空运集装箱技术说明及航空货运服务有关规章;培训国际航协代理人等等。另外,定期召开的IATA会议还为会员提供了讨论航空运输规则、协调运价、统一单证、财务结算等问题的场所。可以这样说,国际航空运输业今天的发展离不开国际航协的努力,“它的工作……使飞行从一种科学现象转为全世界人人都能够享用的公共事业”。
  三、国际货运代理人协会(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FIATA)
  国际货运代理人协会简称“FIATA(菲亚塔)”是国际货运代理人的行业组织,于1926年5月31日在奥地利维也纳成立,总部设在瑞士苏黎世,创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由于日益发展的国际货运代理业务所产生的问题,保障和提高国际货运代理在全球的利益,提高货运代理服务的质量。
  协会的一般会员由国家货运代理协会或有关行业组织或在这个国家中独立注册登记的且为唯一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组成,另有为数众多的国际货运代理公司或其他私营企业作为其联系会员。截止到1996年,菲亚塔在85个国家内有95个一般会员,在全世界共有联系会员2400个。它是公认的国际货运代理的代表,是世界范围内运输领域中最大的非政府和非盈利性组织。
  FIATA的名称来自法语“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Associations de Transitaires et Assimiles”,名称中Assimiles一词表示FIATA的成员不仅局限于国际货运代理行业,而且包括报关行、船舶代理、仓储、包装、卡车集中托运等运输企业。菲亚塔下设多个委员会,如海运铁路运输、公路运输、航空运输、海关、职业培训等等,其中航空运输委员会是唯一的永久性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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