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实际运到日数从承运次日起算,至到站卸车完时止专用线卸车的以货车调到卸车地点或交接地点时止)货物运到期限起码为3日。
(1)货物发送期间为1日。
(2)货物运输期间:按运价里程每250KM或未满250公里为1日,按
快运办理的整车货物每500KN或未满500KM为1日。
(3)途中需要加冰的货物,每加冰一次另加1日;运价里程超过250KM的
零担货物和一吨。五吨集装箱货物另加2日超过1000xM的加3日;笨零和危零另加2日;整车分卸每增加一个分卸站另加1日;准米轨直通货物另加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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