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基础知识大全[精华]

时间:2024-01-29 21:00:01 | 作者:admin
        货运篇 
一、货运知识(海运
国际集装箱运输方式 
由于集装箱是一种新的现代化运输方式,它与传统的货物运输有很多不同,做法也不一样,目前国际上对集装箱运输尚没有一个行之有效并被普遍接受的统一做法。但在处理集装箱具体业务中,各国大体上做法近似,现根据当前国际上对集装箱业务的通常做法,简介如下: 
1.集装箱货物装箱方式 
根据集装箱货物装箱数量和方式可分为整箱和拼箱两种。 
(1)整箱(Full Container Load,FCL)。是指货方自行将货物装满整箱以后,以箱为单位托运的集装箱。这种情况在货主有足够货源装载一个或数个整箱时通常采用,除有些大的货主自己置备有集装箱外,一般都是向承运人或集装箱租赁公司租用一定的集装箱。空箱运到工厂或仓库后,在海关人员的监管下,货主把货装入箱内、加锁、铝封后交承运人并取得站场收据,最后凭收据换取提单或运单。 
(2)拼箱(Less Than Container Load,LCL)。是指承运人(或代理人)接受货主托运的数量不足整箱的小票货运后,根据货类性质和目的地进行分类整理。把去同一目的地的货,集中到一定数量拼装入箱。由于一个箱内有不同货主的货拼装在一起,所以叫拼箱。这种情况在货主托运数量不足装满整箱时采用。拼箱货的分类、整理、集中、装箱(拆箱)、交货等工作均在承运人码头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集装箱转运站进行。 
2.集装箱货物交接方式 
如上所述,集装箱货运分为整箱和拼箱两种,因此在交接方式上也有所不同,纵观当前国际上的做法,大致有以下四类: 
(1)整箱交,整箱接(FCL/FCL) 
货主在工厂或仓库把装满货后的整箱交给承运人,收货人在目的地以同样整箱接货,换言之,承运人以整箱为单位负责交接。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货方负责。 
(2)拼箱交、拆箱接(LCL/LCL) 
货主将不足整箱的小票托运货物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负责拼箱和装箱(Stuffing,Vanning)运到目的地货站或内陆转运站,由承运人负责拆箱(Unstuffing,Devantting),拆箱后,收货人凭单接货。货物的装箱和拆箱均由承运人负责。 
(3)整箱交,拆箱接(FCL/LCL) 
货主在工厂或仓库把装满货后的整箱交给承运人,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由承运人负责拆箱后,各收货人凭单接货。 
(4)拼箱交,整箱接(LCL/FCL) 
货主将不足整箱的小票托运货物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转运站交给承运人。由承运人分类调整,把同一收货人的货集中拼装成整箱,运到目的地后,承运人以整箱交,收货人以整箱接。 
上述各种交接方式中,以整箱交、整箱接效果最好,也最能发挥集装箱的优越性。 
3.集装箱货物交接地点 
集装箱货物的交接,根据贸易条件所规定的交接地点不同一般分为: 
(1)门到门(Door to Door):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 
(2)门到场(Door to CY):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 
(3)门到站(Door to CFS):从发货人工厂或仓库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4)场到门(CY to Door):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堆场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 
(5)场到场(CY to CY):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 
(6)场到站(CY to CFS):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堆场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7)站到门(CFS to DOor):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收货人工厂或仓库; 
(8)站到场(CFS to CY):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堆场; 
(9)站到站(CFS to CFS):从起运地或装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至目的地或卸箱港的集装箱货运站。 
以上九种交接方式,进一步可归纳为以下四种方式: 
(1)门到门: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是,在整个运输过程中,完全是集装箱运输,并无货物运输,故最适宜于整箱交,整箱接。 
(2)门到场站: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是,由门到场站为集装箱运输,由场站到门是货物运输,故适宜于整箱交、拆箱接。 
(3)场站到门: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是,由门至场站是货物运输,由场站至门是集装箱运输,故适宜于拼箱交、整箱接。 
(4)场站到场站:这种运输方式的特征是,除中间一段为集装箱运输外、两端的内陆运输均为货物运输,故适宜于拼箱交、拆箱接。 
集装箱的定义 
关于集装箱的定义,历年来国内外专家学者存在一定分歧。现以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集装箱的定义作以下介绍,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对集装箱下的定义为“集装箱是一种运输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 
(2)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运输时无需中途换装; 
(3)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设计时应注意到便于货物装满或卸空; 
(5)内容积为1平方米或1平方米以上。 
集装箱一词不包括车辆或传统包装。 
目前,中国、日本、美国、法国等世界有关国家,都全面地引进了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定义。除了ISO的定义外,还有《集装箱海关公约》(CCC)、《国际集装箱安全公约》(CSC)、英国国家标准和北美太平洋班轮公会等对集装箱下的定义,内容基本上大同小异。我国国家标准GB1992-85《集装箱名称术语》中,引用了上述定义.  
集装箱的标准 
为了有效地开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必须强化集装箱标准化,应进一步做好集装箱标准化工作。集装箱标准按使用范围分,有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地区标准和公司标准四种。 
1.国际标准集装箱 
是指根据国际标准化组织(ISO)第104技术委员会制订的国际标准来建造和使用的国际通用的标准集装箱。 
集装箱标准化历经了一个发展过程。国际标准化组织ISO/TC104技术委员会自1961年成立以来,对集装箱国际标准作过多次补充、增减和修改,现行的国际标准为第1系列共13种,其宽度均一样(2438mm)、长度有四种(12192mm、9125mm、6058mm、2991mm)、高度有四种(2896mm、2591mm、2438mm、2438mm)。详见表。第2系列和第3系列均降格为技术报告。 
2.国家标准集装箱 
各国政府参照国际标准并考虑本国的具体情况,而制订本国的集装箱标准。 
我国现行国家标准《集装箱外部尺寸和额定重量》(GB1413-85)中集装箱各种型号的外部尺寸、极限偏差及额定重量,见表。 
3.地区标准集装箱 
此类集装箱标准,是由地区组织根据该地区的特殊情况制订的,此类集装箱仅适用于该地区。如根据欧洲国际铁路联盟(VIC)所制订的集装箱标准而建造的集装箱。 
4.公司标准集装箱 
某些大型集装箱船公司,根据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和条件而制订的集装箱船公司标准,这类箱主要在该公司运输范围内使用。如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集装箱。 
此外,目前世界还有不少非标准集装箱。如非标准长度集装箱有美国海陆公司的35ft集装箱、总统轮船公司的45ft及48ft集装箱;非标准高度集装箱,主要有9ft和9.5ft两种高度集装箱;非标准宽度集装箱有8.2ft宽度集装箱等。由于经济效益的驱动,目前世界上20ft集装箱总重达24ft的越来越多,而且普遍受到欢迎。  
集装箱的种类 
随着集装箱运输的发展,为适应装载不同种类货物的需要,因而出现了不同种类的集装箱。这些集装箱不仅外观不同,而且结构、强度、尺寸等也不相同。根据集装箱的用途不同而分有以下几种。 
1.干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 
也称杂货集装箱,这是一种通用集装箱,用以装载除液体货、需要调节温度货物及特种货物以外的一般件杂货。这种集装箱使用范围极广,常用的有20ft和40ft两种,其结构特点是常为封闭式,一般在一端或侧面设有箱门。 
2.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也称敞顶集装箱,这是一种没有刚性箱顶的集装箱,但有可折式顶梁支撑的帆布、塑料布或涂塑布制成的顶篷,其它构件与于货集装箱类似。开顶集装箱适于装载较高的大型货物和需吊装的重货。 
3.台架式及平台式集装箱(Platform Based COntainer) 
台架式集装箱是没有箱顶和侧壁,甚至有的连端壁也去掉而只有底板和四个角柱的集装箱。 
台架式集装箱有很多类型。它们的主要特点是:为了保持其纵向强度,箱底较厚。箱底的强度比普通集装箱大,而其内部高度则比一般集装箱低。在下侧梁和角柱上设有系环,可把装载的货物系紧。台架式集装箱没有水密性,怕水湿的货物不能装运,适合装载形状不一的货物。 
台架式集装箱可分为:敞侧台架式、全骨架台架式、有完整固定端壁的台架式、无端仅有固定角柱和底板的台架式集装箱等。 
平台式集装箱是仅有底板而无上部结构的一种集装箱。该集装箱装卸作业方便,适于装载长、重大件。 
4.通风集装箱(Ventilated Container) 
通风集装箱一般在侧壁或端壁上设有通风孔,适于装载不需要冷冻而需通风、防止汗湿的货物,如水果、蔬菜等。如将通风孔关闭,可作为杂货集装箱使用。 
5.冷藏集装箱(Reefer C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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