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关运输货物境内承运人相关要求

时间:2024-01-18 16:00:02 | 作者:admin
        从事转关运输货物的境内承运人,应依法如实向海关申报,事先向海关办理下列手续并承担有关责任: 

  (1) 向所在地或主管海关办理企业、运输工具以及驾驶人员的注册登记手续。海关认为必要时,承运人应向海关提供经济担保、银行担保或海关认可的其它方式的担保。 

  (2) 承运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时应提交下列证件: 

  ①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影印件; 

  ② 交通管理部门签发的运输工具的行驶证(影印件); 

  ③ 驾驶人员执照(影印件,船舶可免交验); 

  ④ 承运转关运输货物申请表。 
  
  经海关审核同意后,颁发有关批准注册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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