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货运关于托运文件的规定

时间:2023-12-19 16:00:02 | 作者: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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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货物时,托运人必须填写《货物托运书》,作为填开货运单的依据。《货物托运书》主要包括如下内容:
1.出发站、到达站:填写出发地和到达地的全称
2.收货人、托运人的姓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电话:填写单位或个人的全名、详细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保密单位应写邮政信箱号码或单位代号。
3.备注:托运人填写货物性质。
4.预付、到付:托运人选择货物运费的支付方式
5.航班/日期:填写预定航班的日期及航班号。
6.运输声明价值和运输保险价值:托运人按货物实际情况填写,向承运人(或保险公司)申报货物实际价值。
7.件数:填写实际的件数及包装种类。
8.货物品名及包装:填写货物的具体品名而非表示货物类别的笼统名称以及包装材料。
9.储运注意事项及其它:填写货物特性和储运注意事项,如“易碎”、“防潮”等;货物到达后的提取方式;个人托运物品的详细内容和数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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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托运书外,托运人交运限制运输的物品时,还需提供相应的运输证明或准运证明。 KBf物态网-懂物流的人都在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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