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DEX的运作程序简介
书及其所有附件材料须做成一式四份提供给中心。
申请书应详细具体,并包含所有必要信息,包括:
n 申请人的全称和地址,及其在信用证、托收或担保业务中的角色;
n 如果不是由争议各方共同提出申请,则须注明被申请人(Respondent)的全称和地址,及其在信用证、托收或担保业务中的角色;
n 一份正式要求根据国际商会第811号出版物做出DOCDEX裁定的声明;
n 一份案情概要,包括申请人的主张,并明确所有相关的事项及所适用的国际商会规则;
n 信用证、托收指示、或担保函及其修改件的副本,及其它所有相关材料的副本;
n 一份寄送声明,声明申请人已经将一套申请书及其所有附件材料的副本寄送给了申请书中所列明的每一个被申请人。
2、答辩 (Answer)
被申请人可针对申请书提出书面答辩,答辩可由申请书中列明的一个或多个被申请人单独或共同提出。答辩书及其所有附件材料须做成一式四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给中心。
答辩书应详细具体,并包含所有必要信息,包括:
n 申请人的名称和地址;
n 相关申请书的日期;
n 一份正式要求根据国际商会第811号出版物做出DOCDEX裁定的声明;(如无,则最终的DOCDEX裁定不会针对该被申请人做出)
n 一份被申请人的主张概要,并明确所有相关的事项及所适用的国际商会规则;
n 所有必要附加材料的副本;
n 一份寄送声明,声明被申请人已经将一套答辩书及其所有附件材料的副本寄送给了申请书中所列明的申请人和其他被申请人。
3、指定专家
中心收到申请和标准费用并决定受理后,即从银行委员会的专家名单中指定三名专家组成专家小组,并指定其中一人担任主席。专家小组采取匿名制,小组与当事人之间的联系通过中心中转,对案件进行书面审理。
专家小组主席必须在收到所有相关材料翌日起的30天内向中心提交裁定意见。
4、DOCDEX裁定
中心收到专家小组的意见后,该意见须经银行委员会的技术顾问审查,以确定其与所适用的国际商会规则及其解释相符。技术顾问的修改意见须得到专家小组的多数同意。然后以中心的名义向有关当事人出具DOCDEX裁定。除非当事人另行约定,该裁定不具法律约束力。
DOCDEX裁定一般用英文做出,并必须包括如下内容:
n 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名称;
n 案情概述;
n 决定事项并简要陈述理由;
n 出具日期以及中心的签章。
该DOCDEX裁定被视为于出具之日在法国巴黎由中心做出。
5、费用
每笔案件的标准费用(含管理费和专家费用)为5000美元,该费用在申请人提交申请时一并支付。如果涉案金额超过50万美元,中心可根据争议复杂程度决定向申请人收取最高不超过标准费用100%的附加费。
所有费用以美元向巴黎的国际商会支付,可采用银行转账、支票或信用卡三种支付方式。以上费用均不可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