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须知:货物索赔时限

时间:2023-11-09 02:00:02 | 作者:admin
        诜⑾炙鹗Щ蛘哐游蠛笙虺性巳颂岢鲆煲椤H魏我煲榫�应当写在运输凭证或者另以书面提出。除承运人有欺诈行为外,收货人或者托运人未在以下规定的时间内向承运人提出异议并在损失或者延误发生的两年内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提出赔偿要求,收货人或者托运人就丧失了向承运人进行赔偿的权利�?nbsp;

    (1)、货物发生损坏的,至迟应当自收到货物之日起14日内提出。 

    (2)、货物发生延误的,至迟应当自货物交付收货人处置之日起21日内提出。 

    (3)、货物发生毁灭或者遗失的,至迟应当自货运单填开之日起120日内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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