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信用证项下的银行费用如何计算?
一是要清楚所有的银行服务都是有偿服务,凡是涉及银行服务的环节都将最终产生费用。所以应尽可能选择最便捷的银行途径,以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
例如,某些国家的开证行(如伊朗)在信用证通知中由于各种原因需要通过转递行,而转递行往往会向受益人收取较高的转递费用。
对于这种情况,受益人在订立合同时,可以向申请人提出合理、便捷的通知途径。当然,涉及中间商、转让等特殊情况除外。
二是选择开证行的时候,最好对开证行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选择一些资信较好且与国内银行有代理关系的银行。 这样,既能减少一些不必要的中间环节和不必要的费用支出;又可以利用银行间良好的往来关系,顺利解决交易中有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
三是对跟单信用证项下所有可能产生费用的环节做到心中有数。 要明确谁是费用产生的责任方,即哪些费用应山�口商支付,哪些应由出口商支付,对于一些可预见但不可估计的费用支出要尽量争取最有利的条件�?
同时,要对跟单信用证的费用条款有一个全面的认识。下面就让我们以出口业务为例,根据对受益人的利弊情况依次排列的费用条款的常见形式作简要探讨:
1.所有银行费用由申请人承担(All banking charges are for the account of applicant): 显然是对出口商最有利的条款,由于不够平等,在实际业务中使用极少,但不妨争取一下。
2.受益人所在国的费用由受益人承担(All banking charges inside China are for bene ficiary’saccount):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我们认为该条款对受益人来讲应最大限度争取。一方面,它摸得着,看的见,受益人容易掌握。另一方面,我国银行的费用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