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物流中心(B型)

时间:2023-05-19 15:56:22 | 作者:admin
保税物流中心(B型) 保税物流中心(B型)   保税物流中心(B型)是指经海关批准,由中国境内一家企业法人经营,多家企业进入并从事保税仓储物流业务的海关集中监管场所。   保税物流中心(B型)不得开展以下业务:   (1)商业零售;   (2)生产和加工制造:   (3)维修、翻新和拆解;   (4)存储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以及危害公共安全、公共卫生或者健康、公共道德或者秩序的国家限制进出口货物;   (5)存储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不能享受保税政策的货物;   (6)其他与物流中心无关的业务。   经营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必要条件:应当设在靠近海港、空港、陆路枢纽及内陆国际物流需求量较大,交通便利,设有海关机构且便于海关集中监管的地方;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人民币;物流中心的仓储面积,东部地区不低于10万平方米,中西部地区不低于5万平方米。
  • 上一页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