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运输单据及邮局收据

时间:2023-05-19 14:41:33 | 作者:admin
快递运输单据及邮局收据 快递运输单据及邮局收据   航空快递的运输单据(POD: Proof of Delivery)是一种其他运输方式所没有的特殊单据。交付凭证一般有四联,即发货人联、随货同行联、财务结算联和收货人签收联。POD相当于航空货运中的分运单,但它有收货人签收联而不同于分运单。其作用比普通空运分运单的作用要多。   邮局收据(Courier Receipt)是由邮局在收受对外寄发的包裹、样品、单据等物品后盖邮戳后交给邮寄人的收据凭证。它是一种最简单的买卖双方对物品的交货和收货凭据。   快递运输单据及邮局收据使用注意事项:   1.单据名称(Title)   单据名称不一定要显示快邮收据“Courier receipt”的字样或“POD”的字样。   2.快邮公司的名称(Name of Courier Company)   必须显示快邮公司的名称,比如“EMS”“UPS”等。如果信用证中已指定了快邮公司,那么必须提交该快邮公司的收据。   3.收件人(Receiver)   必须是记名的收件人,应显示详细的地址。   4.装运日(Shipment Date)   邮据上出现的“取件日(Pick-up date)”或“收件日(Receipt date)”均视为装运日。   5.签发人(Signer)   由快邮公司盖章或签发或以其他方式证实。   6.费用(Charge)   如果信用证要求快邮费用预付,则该单据上显示该费用由收货人以外的一方承担即可。   7.更正处(Correction)   快邮收据上如有更改之处,应有出具人的小签或印章。   8.分批装运(Partial Shipment)   在同一发货地,同一天多次快件专递,不视为分批装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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