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运常识

时间:2023-05-19 14:35:33 | 作者:admin
铁路货运常识 1、 铁路货物运输的种类分为整车.零担和集装箱。   一批货物的重量,体积或形状需要以一辆以上货车运输的,应按整车托运;不够整车运输条件的,按零担托运;符合集装箱运输条件的可以按集装箱托运。按零担托运的货物,一件体积不得小于0.02立方米(一件重量在10公斤以上除外),每批不得超过300件。   2、下列货物不得按零担托运:   A、 需要冷藏、保温或加温运输的货物;   B、 规定限按整车办理的危险货物;   C、 易于污染其他货物的污秽品;   D、 蜜蜂;   E、 不易计算件数的货物;   F、 未装容器的活动物;   G、 一件货物重量超过2吨,体积超过3立方米或长度超过9米的货物(经发站确认不影响中转站和到站装卸作业的除外)。   3、铁路货物运输常用车辆名称、代号及用途   (1)、敞车(C):可装运不怕湿的货物,如装货后苫盖蓬布也可装运怕湿货物;   (2)、棚车(P):用于装运贵重怕湿货物;   (3)、平车(N):主要用于装运钢轨、汽车、拖拉机、军用物资及长大、笨重货物;   (4)、冷藏车(B):主要用于装运易腐货物;   (5)、家畜车(J):用于装运牛、猪等家禽;   (6)、罐车(G):专门用于装载液体状态的货物;   二、托运货物的基本要求:   1、 托运人按一批托运的货物品名过多,不能在运单内逐一填记或托运搬家货物以及同一包装内有两种以上货物,须提出物品清单一式三份;   2、 托运人对其在货物运单和物品清单内所填记事项的真实性应负完全责任,匿报、错报货物品名、重量时还应按照规定支付违约金。   3、 托运人托运易腐货物,应在货物运单”货物名称”栏内填记货物名称,并注明其顺号及热状态,同时在”托运人记载事项”栏内注明易腐货物容许运输期限。托运需检疫运输的易腐货物时,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提出检疫证明。   4、 托运人托运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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