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路应带齐哪些证件?

时间:2023-05-19 14:32:55 | 作者:admin
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上路应带齐哪些证件? 1、车辆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证(须加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专用章)   公安车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行驶证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槽罐质量检测合格证   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运输剧毒化学品)   按要求悬挂交通部门核发的危运标志灯、牌   2、从业人员   驾驶员   公安部门核发的有效驾驶证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危险货物运输)从业资格证   押运员   交通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危险货物操作证(押运员证)   ● 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具备哪些条件?   1、企业组织条件   有完善的企业章程;   有健全的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车辆设备保养维修和安全质量教育等规章制度;   有健全的生产经营机构。   2、设施条件   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有与经营规模相适用的、坚实平整的停车场地,且其面积不少于实有车辆投影面积的2倍;   有一定数量的封闭型车库;   租用他人场地作为经营办公场所、停车场的,要签订一年以上的有效租用合同。   3、资金条件   除固定资金外,须有不少于车辆价值5%的流动资金;   除车辆本身外,须有不低于3万元人民币或资产作为事故赔偿金;   有开户银行的资信证明或主管单位的资金保证书。   4、车辆条件   拥有10辆或以上达到一级车况的专用运输车辆(自货自运企业及其它军工、民用通用航空等特殊部门除外);   持有有效的车辆行驶证件;   与具备危运车辆维修保养技术条件的一类维修企业签订有维修保养合同;   车厢底板平坦完好,栏板牢固,铁制车厢装运易燃易爆货物时采取衬垫防护措施;   排气管装有有效的隔热和熄灭火星装置,电路系统有电源总切断装置和电火花隔离装置;   车辆右后方悬挂有矩形标志牌,驾驶室顶部装置有三角形标志顶灯;   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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