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点物流企业如何缴纳营业税?
时间:2023-05-19 14:32:14 | 作者:admin
试点物流企业如何缴纳营业税?
问:我公司属于试点物流企业,今年10月份取得运输收入600万元,取得服务收入100万元,请问这部分收入该如何缴纳营业税呢?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第一条规定,试点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因此,如果两个项目分别核算,该公司这部分收入的营业税=600×3%+100×5%=23(万元)。如果未进行分别核算,营业税=(600+100)×5%=35(万元)。
上一页1
2
下一页
相关文章:
- · 空运操作问答大全(三)
- · 航空公司番号简写对照
- · 空运单详解
- · 办理物流业务应注意的问题
- · 多式联运合同的特殊效力
- · 在不同集装箱运输条款下,货主应付哪些费用?
- · 联运方式的相关知识
- · 船、艇类货物装卸注意事项
- · 物流的划分
- · 集装箱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