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运,危险品,出口,操作,流程]海运危险品出口操作流程
时间:2023-05-18 19:15:03 | 作者:admin
一、一般需要货主提前10工作日将以下文件传真给负责帮助出运的货代公司。
1、 海运托书;
2、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
3、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4、 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 (MSDS)
需要注意的是:
a、海运托书上应注明中英文品名、箱型、危险品级别(CLASS NO.)、联合国危险品编码( UN NO.)、货物包装、以及特殊要求,以方便申请舱位和危险品申报;
b、如果涉及到转运,需要向船公司确认中转港是否有限制;
二、提供申报资料
提前7个工作日(非进口桶提前4个工作日)提供货物的申报相关资料正本:
1、 危险品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注:不同品名应一一对应;)
2、 包装危险货物技术说明书;
需要注意的是:
a、根据以上单据,并按照正确的数据、品名、箱型等到海事局进行货申报,然后再根据货申报单和装箱证明书等送船公司进行船申报。
b、对于循环使用的装运桶,需在货申报前办理暂时进出口申请,需提供用途说明(例如:为什么要用进口桶),提供货物的CLASS类别和UN编号,数量、毛重都要正确,要出货人公司敲公章向海事局申请。
三、报关
必须提前3天提供出口报关相关资料正本:
1、 核销单;
2、 发票;
3、 装箱单;
4、 报关委托单;
5、 出口报关单;
6、 货物的情况说明书(出货人需书面介绍此货的用途,以及具有的特性等);
a、根据以上单据,并根据货申报单、箱封号等进行报关。
b、暂时进出口的办理,除以上单据外还需提供针对暂时进出口货物的情况说明,如有保证金收据也需提供。
四、装箱进港:
由于危险品是船边直装,所以一般是在船开前3天装箱。
装箱分两种方式:
1、 货主自行送货至危险品仓库内装,货主需在船开前3天内把货物送到货代公司指定的危险品仓库;
2、 到工厂装箱,货主需提前准备好货物,货物装箱后一定要在集装箱的四周贴上大危标,如果所装的货物一旦泻漏会对海洋造成污染的话,还需要贴上海洋污染标记,同时拍照取证;
需要注意的是:
a、危险品的拖车或者内装都必须使用具有危险品运输资格的车队,费用按照等级来计算。
b、货申报截止时间为开船前48小时,所以必须在此时间前提出箱子。
c、截止货申报同时要提供箱封号的,所以必须在此时间前提出箱子。
五、提单确认件将在船开前二天提供给出货人确认。
(一)向已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资格的运输业户办理托运。
(二)在托运单上填写清楚危险货物品名、规格、件重、件数、包装方法、起运日期、收发货人详细地址及运输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对有特殊要求或凭证运输的危险货物,必须附有相关单证,并在托运单备注栏内注明。
(三)托运下列危险货物,应当持有关证件:
1、爆炸物品和需凭证运输的化学危险物品,应当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爆炸品准运证或化学危险品准运证;
2、放射性物品,应当持有指定的卫生防疫部门核发的包装表面污染及辐射水平检查证明书。
(四)货物性质或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货物,必须分别填写托运单,以防止混装而引发重大事故。
(五)托运未列入《汽车运输危险货物品名表》的危险货物新品种,需提交生产或经营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的《危险货物鉴定表》,经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批准后办理运输。
凡未按以上规定办理危险货物托运,由此发生运输事故,由托运人承担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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