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运代理]国际货运代理责任分类一览
时间:2023-05-18 17:16:50 | 作者:admin
国际货运代理(Internationalfreight forwarding agent)是指国际货运代理组织接受进出口货物收货人、发货人的委托,以委托人或自己的名义,为委托人办理国际货物运输及相关业务,并收取劳务报酬的经济活动。
(一)以纯粹代理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货代公司作为代理人,在货主和承运人之间做牵线搭桥的作用,由货主和承运人直接签运输合同。货代公司收取的是佣金,责任小。当货物发生灭失或损坏的时候,货主可以直接向承运人索赔。
(二)以当事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1、货代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承运人)签订合同
2、在安排储运时使用自己的仓库或者运输工具
3、安排运输、拼箱集运时收取差价
以上这三种情况,对于托运人来说,货运代理则是作为承运人,应当承运人的责任。
(三)以无船承运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当货运代理从事无船承运业务并签发自己的无船承运人提单时,便成了无船承运经营人,被看做是法律上的承运人,他一身兼有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性质。
(四)以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当货运代理负责多式联运并签发提单时便成了多式联运经营人(MTO),被看作是法律上的承运人。
1、联合国《多式联运公约》规定MTO对货物灭失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
(1)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赔偿限额最多不超过每件或每运输单位920SDR,或每公斤不得超过2.75SDR,以较高者为准。但是国际多式联运如果根据合同不包括海上或内河运输,则MTO的赔偿责任按灭失或损坏货物毛重每公斤不得超过8.33SDR计算单位。
(2)、对于货物的迟延交付,规定了90天的交货期限,MTO对迟延交货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2.5倍,并不能超过合同的全程运费。
2、我国《海商法》规定MTO对货物灭失或延迟交付的赔偿责任。
(1)对于货物灭失或损坏:每件或者每个其他运输单位666.67SDR,或按照灭失或损坏的货物毛重,每公斤2SDR,以两者中较高的为准;
(2)对于迟延交付,我国的《海商法》规定货物交付期限为60天,MTO迟延交付的赔偿限额为迟延交付货物的运费数额,但承运人的故意或者不作为而造成的迟延交付则不享受此限制。
(五)以“混合”身份出现时的责任划分
货运代理,从事的业务范围较为广泛,除了作为货运代理代委托人报关、报检、安排运输外,还用自己的雇员,以自己的车辆、船舶、飞机、仓库及装卸工具等来提供服务,或陆运阶段为承运人,海运阶段为代理人。对于货运代理的法律地位的确认,不能简单化,而应视具体的情况具体分析。
(六)以合同条款为准的责任划分
在不同国家的标准交易条件中,往往详细订明了货运代理的责任。通常,这些标准交易条件被结合在收货证明或由货运代理签发给托运人的类似单证里。
每位学习国际贸易的同学都曾经学习过INCOTERMS, 中文翻译为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 老师往往需要我们记忆很多内容,我在之前面试了很多国贸专业人员并询问非常简单的关于INCOTERMS的问题,很遗憾,他们大都在辛苦的搜索记忆而结果是很多知识都已经归还给了老师。
我们在百度中搜索INCOTERMS时会找到非常专业的解释,但当下是个有“阅读障碍”的年代,估计很少有同学可以完全阅读和记忆。对于我来说也是不忍看,干巴巴的文字摆在那里,太枯燥艰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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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个故事
在我从事国际物流20年的过往经历中,我也在思考怎样可以让大家从枯燥的术语中跳出来,而以更简单易接受的方式来理解和记忆我们的INCOTERMS呢?
INCOTERMS这个英文缩写组合,透出的专业性让人生畏,但回头想想,INCOTERMS是如何产生的,为什么会产生,我们可否从平民的视角来解读和理解INCOTERMS?
首先我们了解到INCOTERMS是规范和提高买卖双方报价和贸易效率的工具。读者会讲这样说还是太抽象,那咱们不说国际贸易,讲一个最通俗的杭州小张卖给北京小李一斤茶叶的故事?
背景:话说小王在杭州,有一斤上好的西湖龙井。姻缘巧合,在北京的小李想从小张手中购买这一斤好茶。我们客观分析,小王交给小李这一斤西湖龙井可以有这么几个方案:
方案D: 小王在杭州使用快递直接把西湖龙井送到小李在北京的家,这是大多数人第一时间想到的,但确实还有比这个拧巴的方案;
方案E: 杭州小王说我卖你的茶不含运费,你小李自己找快递公司来我在杭州的家取这一斤茶。这样可以吗?答案是肯定的;
方案F: 小李说我有个亲戚是空姐,明天飞杭州,小王你把茶送到杭州机场交给我的亲戚,由她帮我带回北京,这个行吗?当然也行。
方案C: 小李说我非常着急要这个茶叶,今天晚上就要,小王你不能发快递,你要把茶叶送到杭州机场,交运航空快件用当天的航班运到北京机场,小李自己晚上到北京机场取这个茶叶。这个方案确实麻烦了点,但也是合理的;
好了,我们不再拧巴了。
INCOTERMS的基本分类
看来,这一斤茶叶的生意确实是不好做呢。但以上4个方案却暗合了INCOTERMS的基本分类,也是国际贸易中经常遇到的四种条款类型,即E,F, C, D四类贸易术语。
先不谈专业内容,回到上面这个故事,您不觉得小王在不同的情况售卖茶叶的价格应该是不一样的吗?
方案D:很像是淘宝买卖,小王在售卖茶叶时的标价包括了茶叶本身的价格和全程快递运费;
方案E:小王因为不用支付运费,所以卖茶叶的价格应该就考虑茶叶本身价格就行;
方案F: 小王需要把茶叶送到杭州机场,所以小王售卖茶叶的价格应该是茶叶本身的价格和小王送茶叶到机场的运费;
方案C: 小王需要把茶叶送到北京机场,所以小王售卖茶叶的价格应该是茶叶本身的价格和小王将茶叶送到北京机场的所有运费;
这样就解决了小李如何合理定价的问题,但作为有精神洁癖的人,以上的分析还不够透彻,我们再钻一下牛角尖。
方案D: 如果茶叶在送达北京小李的路上破损或丢失了,小李还用不用支付小王茶叶钱?
方案E: 可能遇到与方案D相同的问题;
方案F: 小王在送茶叶到杭州机场小李的亲戚手中前把茶叶袋弄破了,小李还用不用付茶叶钱?这个太纠结了,哈,小王说是你小李让我送到机场你亲戚那里的,现在茶叶袋破了算谁的?
方案C: 小王在送茶叶到北京机场前出现了茶叶袋破损,这下小李应不应该支付茶叶费给小王呢?
读者读到这里就接近了问题的精髓,面对上面的情况,我们无法预判处理,因为以上问题的出现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但INCOTERMS的出现帮我们解决两个很重要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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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际贸易售卖产品的价格如何定价?即小李的茶叶是否需要加收运费,如果加收,需要加收哪段?或 到哪个目的点的运费?
2)国际贸易中出现了货物破损或丢失后责任如何界定?即小李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付小王的茶叶钱?什么情况下又不可以呢?
运输保险与责任划分
在这里我们还需要补充一点知识。
茶叶价格不贵,做好包装出现破损和丢失的几率并不高,所以这类小额贸易大家不会想到投保运输保险。
但国际贸易不一样,一者国际贸易动辄数万到数百万美金,并国际贸易货物要运输到万里之外,如果出现货损货差会引起巨大的纠纷,所以收发货人会对高货值货物投保“国际运输保险”来覆盖货损货差的风险敞口(不小心用到了专业术语),所以杭州小王和北京小李最好事先定义好每种不同交货方式两人的责任分割点,如果出现问题就由保险公司先行赔付,之后找责任方来做代位求偿(就是保险公司去找造成货损货差的责任方算账,可能是倒霉的快递公司,也可能是承运快递运输悲催的航空公司……)。
假设小王和小李做的是国际贸易,根据INCOTEMRS的规定,责任划分应该是这样的:
方案D: 在货物送到北京小李家之前如果出现货损货差,小李可以拒付茶叶费。即责任划分点是小李的家门口,之前出现问题都是杭州小王的责任,小李在门口接货并签收完好后再提出茶叶破损问题,就是小李的责任。如果茶叶运输中出现破损并小王对茶叶运输投保了国际运输保险,小王可以向保险公司求偿,让保险公司向造成茶叶袋破了的运输责任方索赔损失,小王和小李都不用再管此事了;
方案E: 北京小李指定的快递公司只要从杭州小王家中取走了茶叶,小王就完成了交货义务,之后送到小李手中即便是一个空袋子的茶叶,小李也要付茶叶款。即责任划分点在杭州小王的家门口。小李如果投保了国际运输保险,如果货物送到小李手中时破损或丢失,小李不能依此为理由拒付小王的茶叶钱,但可以和保险公司索赔茶叶钱,保险公司赔付小李的茶叶钱后会向造成茶叶袋破了的运输责任方索赔损失,小王和小李都不用再管此事了;
方案F: 小李和小王的责任划分点为在杭州机场送交给小李亲戚的手中,交给小李亲戚手中前出现的茶叶货损货差杭州小王负责,交给小李亲戚后出现的茶叶货损货差由小李负责;
方案C: 这个有点诡异,依照我们日常理解,小李和小王的责任划分点应该是茶叶送达北京机场,在到达前出现的货损货差应该是杭州小王负责,之后是北京小李负责。但我们不能以常理去揣测制作INCOTERMS的“砖家”,都合了常理,怎么能让大众服气,考试中就没有了考点?所以在INCOTERMS引入了一个专有名词叫“象征性交货条款”。在INCOTERMS的解释中,杭州小王和北京小李的责任划分点为茶叶越过杭州飞机机舱门,海运就是“越过船舷”(学国际贸易的同学是否很耳熟?)。在越过杭州飞机机舱门之前产生的货损货差由杭州小李负责,比如茶叶在上飞机之前被碾压破碎了,北京小李可以依此不支付杭州小王茶叶钱,如果杭州小王自己做了从家到机舱门之前的运输保险,保险公司就会赔付并找责任方索赔;但如果杭州小王大意没有投保险,就只能自己吃哑巴亏了。
总结一下
好了,INCOTERMS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教学完毕。也许读者会大叫,什么,你只是绕了半天小王和小李的茶叶交易故事,这个和高大上的INCOTERMS有什么关系?
那么好的,我在这里总结一下:
1.INCOTERMS解决国际贸易售卖产品的价格如何定价?即小李的茶叶是否需要加收运费和保险费,如果加收需要加收到那个点的运费,当然根据北京小李的要求是送到杭州机场小李空乘亲戚手中,还是送到北京机场或送到北京小李的家中,运费不同,加在茶叶的报价中就好。当然别忘了如果投保了国际运输保险,也要在茶叶报价中加上保险费?
2.INCOTERMS解决国际贸易中出现了货物破损或丢失后责任如何界定?即小李是否可以拒付小王的茶叶钱?
3.当然在国际贸易中比国内贸易多了进口报关的环节,涉及进口报关就需要准备进口报关文件,INCOTERMS试图规定买卖双方谁有责任应该提供进口报关文件,以笔者多年的从业经验,这个问题其实是个伪命题,进口报关文件尤其涉及进口批文和许可证,只能是由买方(货物收货人)来提供,即便DDU/DDP条款要求发货人有责任提供,但规定了等于白规定,一定最终还是需要收货人来配合提供。所以类似问题归入殿堂层级的讨论,和实务操作有很大的区别,姑且听之;
碎碎念
我们把INCOTERMS和日常大家能理解的一个简单买卖行为结合起来就很容易理解为什么需要INCOTERMS.
INCOTERMS目前有很多版本,比如INCOTERMS 1990, INCOTERMS 2000, INCOTERMS 2010等等。更替的新旧版本大多是老瓶换新醋,美其名曰和贸易发展相匹配,但基本内容和精神没有实质的变化。
我们日常可以碰到的INCOTERMS价格条款如下:
案例E: 以上的案例E在INCOTERMS中的常用表述为EXW等;
案例F: 以上的案例F在INCOTERMS中的常用表述为FOB或FCA等;
案例C: 以上的案例C在INCOTERMS中的常用表述为CIF, CPT, CFR(C&F或CNF)等;
案例D: 以上的案例D在INCOTERMS中的常用表述为DDU, DDP, DAP等;
这篇文章写作的目的不是教学INCOTERMS,已经有很多先贤大能对INCOTERMS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解析。我希望本文可以提供一个独特视角让大家拨开INCOTERMS的神秘面纱,以平民视角了解INCOTERMS的功能。
当INCOTERMS变成一个亲切可爱的工具,您再记忆INCOTERMS的不同词条将不会再感觉枯涩难记。
阳春白雪的东西必须接地气,INCOTERMS必然来源于我们日常的生活场景,之后抽象为具体的专业术语。
国际买卖双方通过3个英文字母 + 始发地和目的地 + 最终计算的价格就可以高效的定义价格和风险分割点,极大的提高了报价的效率并促进了贸易的便利化。
在国际贸易中,运输的费用项目比我陈述的茶叶运输复杂的多,以下INCOTERMS通过图表的形式很好的界定了在不同INCOTERMS条款下运输和保险费用项目应该有谁来支付,非常实用。
在今天的互联网社会,除非您是专业外贸或货代从业人员,您不需要记忆很多内容。在使用时知道如何找到知识并能理解和运用知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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